[新聞] 柯文哲羈押禁見 北院裁定理由:明知違法

八卦

1454329

柯文哲羈押禁見 北院裁定理由:明知違法仍執意為之

中央社
2024/9/5 18:07(9/6 12:13 更新)
記者林長順台北5日電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聲押前台北市長柯文哲獲無保請回。高院發回更裁。台北地方
法院認為柯文哲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勾串、滅證之虞,裁定羈押禁
見。可抗告。

北檢偵辦京華城案,8月30日展開搜索、約談行動。檢察官認定柯文哲、前台北市副市長
彭振聲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的違背職務收賄及圖利等罪,犯罪嫌疑重大,有滅證、勾串之虞
,將2人聲押禁見。

北院認為,柯文哲並非都委會的與會人員而無從直接知悉開會情形,自身亦無相關專業,
檢察官舉證無法認定柯文哲犯罪嫌疑重大,裁定無保請回。彭振聲犯嫌重大,裁定羈押禁
見。

檢察官及彭振聲分別提起抗告。台灣高等法院認為,依柯文哲積極介入等客觀情狀,對京
華城案是否毫無所悉或未曾懷疑仍有究明必要,昨天發回更裁。北院今天下午2時許再開
羈押庭,下午5時許裁定柯文哲羈押禁見。

北院指出,柯文哲經訊問後,不爭執所指部分事實,柯文哲明知增加過高、超過560%的容
積予京華城一案違背法令,竟仍執意為之,貫徹意志,迥然若揭,並因此致使共犯威京集
團主席沈慶京的京華城一案,獲不法利益200餘億元。柯文哲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
項第4款圖利罪的犯罪嫌疑重大。

北院表示,本件就目前聲請書所述內容及偵查檢察官掌握的案情,雖形式上已符合貪污治
罪條例第6條圖利罪的要件。但柯文哲所為是單純圖利京華城共犯沈慶京、抑或與共犯沈
慶京期約甚至收受違背職務賄賂,仍有待偵查檢察官依調查所獲的具體證據查明。

北院指出,偵查是一浮動狀態,隨證據及資料獲得逐漸形成具體的犯罪輪廓,甚至轉成賄
賂罪重刑,則柯文哲為避免受到重刑,縱使暫時坦承部分事實,仍有可能於將來避重就輕
、翻異前詞,甚且勾串共犯或證人;況且柯文哲所述,仍與已被羈押的共犯沈慶京、應曉
薇、彭振聲等所述不一。

北院表示,為保障柯文哲將來反對詰問權及證人證言之貞潔,且柯文哲目前所涉犯最重的
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圖利罪部分,最輕本刑為5年以上有期徒刑,確有事實足認柯文哲有因
犯重罪而有滅證及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

北院認為,考量被告權益保障及公共利益維護的動態平衡,並審酌憲法上比例原則,為保
全證據,且經衡量後,因本案為貪污犯行,造成共犯沈慶京在京華城一案即獲有200餘億
元的不法利益,影響社會層面深遠,應偏向公共利益維護,故認確無法以具保、責付、限
制住居替代,而有羈押必要,因此裁定羈押於台北看守所,並禁止接見、通信。(編輯:
張銘坤)1130905


https://www.cna.com.tw/news/asoc/202409050315.aspx


之前的新聞有談到:
京華城案基準560%,2020年再以韌性城市(4%)、智慧城市(8%)、宜居城市(8%)等三項名義獲得20%的容
積獎勵,加上京華城花費44億元,購入30%容積移轉,等於原容積乘以1.5倍,容積率因
此從原本560%變成840%。
所以這些巧立名目跟所謂的購買容積移轉都是違法的囉?
是沒有法源亂給要幾%就幾%,所以進去蹲了
是嘛?
0.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5.149.20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25598502.A.C64.html
tom775881樓他不是已經說他不知道了嗎?哪裡明知? 09/06 12:55
cs093122樓爽啦 09/06 12:55
XXXXBANG3樓阿北知法犯法 太可惡了 09/06 12:55
dos324084樓台北人當初竟然會投柯XDDD 09/06 12:55
mirror4875樓明知抄襲舒服 09/06 12:55
newsbow6樓北市府不是說合法? 09/06 12:56
Absioute7樓都審會委員:當我們塑膠喔 09/06 12:56
tim11128樓他就是知道啊 09/06 12:56
bbs08407389樓超過560就是違法 懂了 大檢舉時代 09/06 12:56
hirok10樓法官不知道+20%是市府裁量權 還說違法 09/06 12:56
a878500711樓三小理由 心證無敵 09/06 12:56
vizjeco12樓柯文哲:對拉 圖利 哪裡違法? 09/06 12:56
Padfoneman13樓明知黨想這麼做就跟著做 09/06 12:56
racas120114樓北市府:? 09/06 12:56
tim111215樓北市府說尊重法院判決,所以法院判違法 09/06 12:57
haroldliu16樓哎唷 原來是明明知道 太過份了 關死他 09/06 12:57
tim111217樓就是違法 09/06 12:57
krezev18樓說你圖利就圖利,大人快辦他 09/06 12:57
osalucard19樓監察院都不敢說違法 法官比監察院大啊? 09/06 12:57
hirok20樓柯說不知道的是840 市府只能審560+20%=672 09/06 12:57
telnetpttcc21樓法官的無知 就認定別人違法 09/06 12:57
sexygnome22樓法官看太多政論節目了,大概4john 09/06 12:57
ship122823樓小草法官又要在八卦合議了 09/06 12:57
hirok24樓後面京華城要自己加購30%變840 市府不用知 09/06 12:58
fun79112825樓法院完全不懂容積移轉== 09/06 12:58
rumblefish26樓真他媽綠色恐怖 09/06 12:58
tiki022527樓皇上要的你們推不倒 皇上不用的你們保 09/06 12:58
tiki022528樓不了 09/06 12:58
a8521abcd29樓如果連移轉容積都違法那應該沒有建商 09/06 12:58
a8521abcd30樓能無罪了,買道路用地作移轉容積這種 09/06 1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