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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寶火芻報導(抱歉名字最後一個字PTT無法顯示)
法有明文!「偵查」應適度公開 黃暐瀚翻出作業辦法籲北檢公開說明柯案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弊案向法院聲請羈押民眾黨主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獲准,震撼各
界。而有媒體報導指出檢廉搜到關鍵USB內有工作簿記載「2022/11/1 1500沈慶京」,引
發北檢「洩露」偵察中案件秘密的疑慮。對此,資深媒體人黃暐瀚今天(11日)呼籲「偵查
,應適度公開!」認為民眾有知的權利,媒體致力於追求真相。找出「偵查不公開作業辦
法」指出有相關規定,建議檢方公開說明。
黃暐瀚表示,一般新聞報導,牽涉偵辦中的司法案件時,常會聽到「偵查不公開」,引述
法源是「刑事訴訟法」第245條第1項:「偵查,不公開之」。但以同法條第5項:「檢察
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司法警察、辯護人、告訴代理人或其他於偵查程序依法執
行職務之人員,除依法令或為維護公共利益或保護合法權益有必要者外,偵查中因執行職
務知悉之事項,不得公開或揭露予執行法定職務必要範圍以外之人員」為基準制定的「偵
查不公開作業辦法」,其中第8條第1項第1款:「對於國家安全、社會治安有重大影響、
重大災難或其他社會矚目案件,有適度公開說明之必要」。認為檢察官在面對像柯文哲被
收押這麼震撼社會的大事,早該主動「適度公開、更多說明」,告訴社會各界「為什麼辦
」?「為什麼押」?
黃暐瀚指出,「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第5條第1項:「應遵循偵查不公開原則之人員,指
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司法警察、辯護人、告訴代理人或其他於偵查程序依
法執行職務之人員」。認為媒體並不是「訴訟關係人」,不在「被限制之列」,所以如果
真是檢方洩漏偵辦機密給媒體,媒體基本上沒事,但洩漏的人如果是「訴訟關係人」,則
會有洩密之責。
黃暐瀚結論,對偵察中案件「洩密」是不應該的,但重大案件「說明不足」也不妥適。建
議遇上重大案件時,檢方應採用「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第8條之規定,適度公開,避免
社會對立,民情躁動。
https://i.imgur.com/s7q03nq.png資深媒體人黃暐瀚11日找出「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指出法有明文:「對於國家安全、
社會治安有重大影響、重大災難或其他社會矚目案件,有適度公開說明之必要」。圖
:翻攝「臉書」黃暐瀚粉絲專頁
https://newtalk.tw/news/view/2024-09-11/936001備註: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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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26036203.A.18F.htmlcapitalofz1樓作業辦法不是法律喔 09/11 14:30
bear14142樓這人又蹭 09/11 14:30
→ NirOE3樓怎麼評估適度啊 09/11 14:30
lovesinker4樓七年內鬼先查好嗎 09/11 14:30
l111111115樓北檢、記者:感謝解套 09/11 14:30
→ su4vu66樓就公共利益阿== 09/11 14:30
→ gx87591217樓腳開開,就公開,嘻嘻 09/11 14:30
willy05268樓他可以先評論這是否叫適度? 09/11 14:31
→ ericliung9樓是要北檢出來說明為什麼查不到金流嗎 09/11 14:31
lats10樓陳明文該你上場救援了 09/11 14:31
kingtama11樓笑死適度是因人而異吧 09/11 14:31
butten98612樓這是北檢主動聲明,可是在北檢聲明前就 09/11 14:31
sincere7713樓對党不利怎麼可能幫你公開 09/11 14:31
→ butten98614樓從馬記者經營出來的資料,是一類? 09/11 14:31
crazydj15樓又是明文!!!明文上場了 09/11 14:32
→ fattor16樓偽善 又聞到風向了 09/11 14:32
→ taomingssu17樓最強豬農 09/11 14:32
→ i376ers18樓奉先好了啦 09/11 14:32
→ ericliung19樓還是老樣子 假中立 09/11 14:33
→ butten98620樓馬記者比北檢快也在法律範圍內?還是馬 09/11 14:33
→ butten98621樓記者爆出來後,北檢把這些被迫公開用這 09/11 14:33
→ butten98622樓條行政法,把馬違法爆料改合法? 09/11 14:33
nightwing23樓專門看風向 09/11 14:33
→ eko11224樓適度喔? 建議去看一下國昌上次直播講的 09/11 14:33
→ monitor25樓北檢說沒有洩密,所以媒體必然是透 09/11 14:33
chris224626樓但這個未公開前記者就爆料了欸 09/11 14:33
→ monitor27樓過內鬼來竊取/監聽偵查內容 09/11 14:33
neonova77728樓是呼籲還是解套 09/11 14:33
→ butten98629樓明你老母啦! 09/11 14:33
→ firose30樓適度公開跟洩密是大異其趣 少偷換概念 09/11 14: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