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壹蘋
2.記者署名:
張欽
3.完整新聞標題:
辜仲諒被控掏空中信金3億美金無罪確定 朱國榮重判16年定讞!持續通緝中
4.完整新聞內文:
中信慈善基金會董事長辜仲諒被控掏空侵占中信金控資產92億元、利益輸送國寶集團,一審
2019年判他無罪,同案被告國寶集團總裁朱國榮被依違反《證交法》等罪,合併判刑12年4月
,犯罪所得1億5707萬餘元沒收。上訴後,高院去年4月判辜仲諒無罪,而棄保潛逃被通緝的
朱國榮則改判16年、犯罪所得1.8億元沒收。全案上訴後,最高法院認為二審並無違誤,今駁
回檢方上訴,辜仲諒無罪確定、朱國榮判16年定讞。
高院日前判決指出,掏空中信金應該是辜仲諒的前妹婿陳俊哲(逃亡海外,通緝中)主導的
,無法證實辜仲諒知情或是共犯,至於檢方指控辜仲諒為了合併台灣人壽保險公司,向朱國
榮買進亞洲廣場大樓2樓,又無息貸款給朱國榮,是將中信金控利益非法輸送給朱男,涉犯《
證交法》背信等罪,高院認為相關交易符合商業判斷,並非明顯不合理,因此維持一審見解
,判辜仲諒全部無罪。
至於朱國榮與女性友人林桂馨共同炒作龍邦國際興業股票,朱男另涉內線交易台壽保股票及
認購權證,高院認為罪證屬實,因此依內線交易罪、製造證券交易活絡表象罪、高買證券罪
將朱男合併判刑16年,犯罪所得1億8036萬元沒收;林女則依製造證券交易活絡表象罪、高買
證券罪判刑10年,犯罪所得48萬元沒收。
檢方於2016年偵結起訴此案時,將案情分為3大區塊,第1部分是辜仲諒與父親辜濂松(已歿)
等人涉嫌侵占中信金控資產約3億美元,檢方認定辜家父子從2014到2017年間,以中信金控旗
下的中信資產管理公司投資不良債權,並利用部屬陳俊哲、張友琛、吳豐富、張素珠等人擔
任相關公司負責人、業務承辦人的機會,將中信金控資產透過中國信託商業銀行香港分行及
台灣總行,層層轉匯到辜濂松、辜仲諒等人帳戶,以此方式操作13次,總計侵占中信金控資
產約3億美元(依今日匯率約台幣92億元)。
第2部分是辜仲諒涉嫌為了合併台灣人壽保險公司,將中信金控的利益輸送給國寶集團總裁朱
國榮,檢方指出,辜仲諒2013年有意以中信金控併購台壽保,但因台壽保股東之一、龍邦國
際的大股東朱國榮反對而破局,但辜仲諒並未放棄,2015年透過部屬張明田安排,與朱國榮
見面協商後,辜透過張明田指示中國信託人壽保險以國寶集團擁有的亞洲廣場大樓2樓房產為
擔保,放款給國寶集團,使國寶有足夠銀彈取得龍邦國際經營權,中信金進而成功併購台壽
保。
檢方指出,辜仲諒、張明田另於2015年利用中信人壽資金,以超乎市場行情的15.6億元高價
,買下國寶提供擔保的亞洲廣場大樓房產,造成中信人壽1.1億元重大損害,辜仲諒另以他掌
控的投資公司無息借款2.3億元給朱國榮,使朱男間接掌控龍邦國際經營權,以確保台壽保第
2次合併案順利進行。此外,辜仲諒、張明田又以他們掌控的投資公司借款5億元給朱國榮。
第3部分是朱國榮內線交易台壽保股票、炒作龍邦國際股票,朱男不法獲利2.4億餘元。
一審認為辜仲諒為了併購案向朱國榮示好,相關交易、放款並無違法,也符合常規交易,重
點是沒有造成中信金控損失,因此2019年判辜仲諒及5名部屬都無罪,朱國榮則被依內線交易
、操縱股價等罪,合併判刑12年4月,二審去年4月仍判辜仲諒無罪,朱國榮則改判16年。
朱國榮去年9月被媒體踢爆棄保潛逃,搭豪華遊艇至菲律賓,再搭私機轉往萬那杜、以色列後
落腳俄羅斯,他之前累績交保金額5億元被法院沒收,涉及的內線交易等案仍持續審理,其中
,今天最高法院就他涉嫌掌握中信金併購台灣人壽保險的內線交易案,以及炒作龍邦國際股
價案,今天駁回上訴,改判他16年徒刑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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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雖然逃過了國寶弊案,但仔細盤點一下辜大少還在纏訟的案子還真不少,
紅火案發回更審仍是有罪之身;
澄清湖大樓案起訴,目前審理中;
內湖購地案一二審有罪,最高法院審理中。
誠信、操守,是評估一家公司領導階層的最高準則,新光金的併購案真的可以交給問題重重
的人嗎?金管會要想清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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