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慣犯狼偷拍7女1童!拒和解嗆:女生那裡是鍍金的嗎?
ETTODAY
記者黃資真/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朱姓慣犯於2022年7月至11月間,在捷運站出口、服飾店等處偷拍8名女性,其中
包括一名未滿12歲的女童,朱男被逮後卻毫無悔意,精神鑑定時出言嗆「女生那裡是鍍金
的嗎?」,全案經上訴到最高法院,依竊錄他人身體隱私部位7罪,合併處1年6月、得易
科罰金,竊錄兒童隱私部位罪處8月定讞,朱男將入監服刑。
判決指出,朱男早在2016年就曾偷拍過女性,被判處3月有期徒刑,當時繳罰金了事,又
在2019年偷拍,惟因被害人撤回告訴,最終以不起訴處分,朱男卻不知悔改,在2022年7
月至11月間,於服飾店、床墊工廠、衛武營捷運站出口、文具店等多處偷拍8名女性,其
中包含一名女童。
本案曝光源於朱男在捷運站出口偷拍一名穿著長裙的女子時,被正義路人逮個正著,員警
到場扣得偷拍用手機,進一步在裡面查出大量偷拍影照,經聲請搜索票前往朱男住處搜索
查扣手機、電腦、隨身碟、行動硬碟等,朱男的惡行才因此被揭發。
審理期間,朱男進行精神鑑定後確認患有「窺視症」,有強烈窺探女性生殖器的慾望,但
智能水準正常,對社會常規的理解、判斷力並無缺損,可知道偷拍行為是違法的。雖朱男
宣稱無法控制偷拍行為,但法官發現其犯案歷程中,朱會精進偷拍技巧,如事先計劃、觀
察環境,有如尋找獵物,感到興奮、緊張,在當中有一種怕被抓到,但又想拍的刺激感。
由此可知,犯案過程中朱是主動尋求刺激且有計劃性,而忽視他人權益,縱容個人衝動與
慾望的滿足。
不僅如此,鑑定時朱供稱雖然偷拍的女性們是被害人,但她們很現實,「談和解時喊價上
百萬,覺得女生那裡是鍍金的嗎?難道別人都不會犯錯,就只把我壓在地上踩?」更懷疑
被害人們聯手對付他。
高雄地院根據上開辯詞,認朱男毫無悔意,依竊錄他人身體隱私部位共7罪、成年人故意
對兒童犯竊錄他人身體隱私部位罪,得易科罰金部分合併處1年4月,不得易科罰金部分執
行1年6月。
案經上訴二審,高雄高分院法官根據診斷證明書,朱男患有性偏好症,並有憂鬱症、焦慮
症、非特定人格障礙等情,顯示其係在受特定病症困擾下,未規律就醫,致未能妥適衡量
及忽略行為之風險及後果,原審對此未予考量,加上除了1人因聯絡不上未和解、女童不
願和解請求重判外,朱已與其中6名被害人達成和解,故撤銷改判,得易科罰金部分處1年
6月,偷拍兒童處8月,不得易科罰金。
檢方不服上訴,指偷拍女童罪行部分,朱男未與女童家屬成調解,自應不該低於前開審判
刑期,有違罪刑相當、比例及平等原則,最高法院認為原判已詳述朱男未規律就醫,進而
犯案,且係因女童不願與朱男和解,而調解失敗,非朱男欠缺和解誠意,犯後態度已有所
改善,故駁回上訴,全案定讞,朱男將入監服刑。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40913/281614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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