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妻邊讀碩士邊援交賺學費 夫怒離後見她買

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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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中時

2.記者署名:
戴志揚

3.完整新聞標題:
妻邊讀碩士邊援交賺學費 夫怒離後見她買車買房又整形討撫養費

4.完整新聞內文:

一名新竹人夫阿國與妻子小美協議離婚,當時女方考上碩士班經濟不穩定,因此同意全額
負擔小孩撫養費,但她卻發現小美早在離婚前,就偷偷上往尋找援交從事性交易。離婚後
又買車又買房,甚至還做醫美整形,因此認為她已有能力負擔2名孩子扶養費,因此向法
院提告要求分擔,法院審理後認定,判女方要每月給付1萬元撫養費。

根據判決書,阿國向法院控訴,他與小美雖於民國110年5月協議離婚,並約定兩名小孩的
甫楊權利義務全由阿國承擔。但他在離婚時,為體恤前妻就讀碩士班經濟不穩定,才同意
全額負擔扶養費。但令他氣憤的是,前妻畢業後竟從事性交易兼職,還進行多處醫美整形
,近來又購屋及購車,顯見其年收入至少新臺幣上百萬元,已經有負擔2名孩子的財力,
因此向法院聲請共同負擔。

但是小美辯稱,她畢業即離婚後擔任研究助理,月薪3萬多元,前夫工作穩定,收入高出
她3倍,兩人財力在離婚後無明顯變化。而且是因她當年好不容易考上研究所,丈夫卻不
贊成她去讀書,要求她自行負擔學費及2名小孩托育費,她迫於經濟壓力才兼職性交易賺
取生活費,丈夫發現後才發生爭執離婚。

小美更控訴,阿國自離婚後,就常以她從事性交易的往事騷擾她,而且她已兩年多沒再進
行性交易行為,目前專心擔任研究助理,她是為了方便與孩子會面交往及給他們保障才咬
牙購屋及購車,貸款壓力甚重,因此無力負擔。

法官審理後認定,父母對未成年子女有保護、教養及扶養義務,因此仍判小美需按月給付
2個孩子的扶養費各5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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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太上進了吧!為了念碩自籌學費,在新竹開業光生意就做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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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mlexus1樓我勸你多管閒事 09/14 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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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avorBZ5樓台灣很多男人都很爛,女人別忍氣吞聲 09/14 09:43
ImBBCALL6樓賺翻了,傻傻的 09/14 09:50
WIGGINS227樓標題如果寫援交妹苦讀只為進修碩士不 09/14 09:51
WIGGINS228樓是皆大歡喜嗎? 09/14 09:51
mumi613379樓援交妹苦讀研究所獨自扶養兩個小孩 09/14 09:53
kuolarry10樓不可娶妻作婊阿..這男人爛透了 09/14 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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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kinque13樓可憐!台灣房價高到賣淫援交才買的起 09/14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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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az1245315樓這算自立自強的典範嗎? 09/14 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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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ki247417樓那條件不差技術好賺很多的好吧 09/14 1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