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男子酒後發動引擎在車上睡覺 警認定為駕

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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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公視

2.記者署名:王柔婷 孟昭權

3.完整新聞標題:
男子酒後發動引擎在車上睡覺 警認定為駕駛行為開罰

4.完整新聞內文:
https://youtu.be/VyLb1rI4idk


今(2024)年6月,高雄一名男子酒後在車上發動引擎、吹冷氣睡覺1小時,但被
員警發現酒味,酒測超標,被依公共危險罪移送,但親友舉證車子並沒移動,雖
然檢方不起訴,但仍因違反行政法被罰6萬;警方表示駕駛行為的定義是,已啟
動引擎且處於得立即行駛車輛離去的狀態,因此認定當時是駕駛行為才取締酒駕
,並尊重當事人提行政訴訟。

員警巡邏發現啟動的車輛違停在人行道上,上前查看發現坐在駕駛座的男子全身
酒味,要求對方酒測。

酒測值超過0.25,男子說當時在車上吹冷氣睡覺1小時、沒有開車,但警方認定
,這行為屬酒駕行為,依公共危險罪將人移送也裁罰6萬元,但男子親友舉證車
輛靜止1小時的資料,檢方最後不起訴,但6萬元罰單無法撤銷

當事人親友宋先生表示,「一定要告司法單位,都沒有辦法給民眾保障的話,或
者是司法單位判決,連公務單位都不承認的話,那應該就天下大亂了。」

不滿檢方已認定沒酒駕還是得罰6萬元,家屬申訴也被駁回,決定提行政訴訟

高市苓雅分局交通組長徐志宏指出, 「已啟動引擎且處於得立即行駛車輛離去
之狀態,已對交通安全形成一定之干預,應可認其屬駕駛行為,本分局依照上述
規定執行取締酒駕,惟仍尊重檢方處分。」

律師林司涵說明,「依據《行政罰法》第26條第2項規定,即便刑事不起訴或無
罪,行政機關仍得依法裁處,所以在刑事跟行政有一致的看法之前,仍會有這樣
子的問題產生。」

警方回應,根據交通部定義的駕駛行為,是已啟動引擎且在得立即開車離去的狀
態,因此認為男子涉及酒駕開罰。律師則提醒,酒駕超標牽涉《刑法》以及《道
交條例》,即便《刑法》不起訴,還是可能出現行政機關依法裁處的情況

楊宜珊/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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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3854769161樓這樣也不行喔 09/15 22:16
cs093122樓南部鴿 09/15 22:18
AirLee3樓以後就直接酒後上路幹爆路人好了 09/15 22:18
dias78124樓買電動車就沒引擎了 09/15 22:19
SAMON55665樓賊頭缺業績,共體時艱 09/15 22:19
AUwalker6樓所以他放下手煞了嗎?不然怎麼立即離去 09/15 22:20
okd05127樓下次睡在副駕駛位置 09/15 22:20
g12545018樓邊睡邊開嗎? 09/15 22:21
Besorgen9樓6w學一次 刑事不罰、罰行政 的經驗... 09/15 22:23
sdamel10樓不如直接開走 09/15 22:26
liangnet11樓就是酒後,從發動引擎這開始就算是駕駛 09/15 22:26
liangnet12樓的行為了,並不是要上路才算。 09/15 22:26
nutrino13樓發動引擎就是隨時可離開的狀態啊 09/15 22:26
liangnet14樓喝酒就直接叫計程車回去就好,在車上休 09/15 22:30
liangnet15樓息,是想要休息到深夜再偷偷開回家嗎 09/15 22:30
nakaru16樓廢物警,隨時可移動,那移動了嗎 09/15 22:31
nakaru17樓乾脆說發動吹冷氣睡在後座也在駕駛好了 09/15 22:34
nakaru18樓警察帶槍出門,乾脆說隨時可以殺人直接以 09/15 22:35
nakaru19樓殺人未遂處理好不好,通通進監獄啦 09/15 22:35
joinptt20樓其實他應該是酒後開上人行道睡覺 09/15 22:47
aggressorX21樓白癡判定 09/15 2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