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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新聞/遭外界質疑「偵查大公開」 北檢自我調查結果出爐了
即時中心/林耿郁報導
近期柯文哲京華城案內幕消息滿天飛,各種「獨家報導、第一手資訊」充斥媒體版面。尤有甚者,1名馬姓女記者公開揚言自己「經營檢調」七年之久,因此可以取得第一手消息,在在引發外界質疑檢方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不過北檢自我調查後,宣布初步查核「並不存在洩密問題」,至於記者保密資訊來源「宜予尊重」;嚴正呼籲外界,不要再指責北檢洩密!
北檢經過「自清調查」,以及約詢涉案媒體、記者後,今(16)日公開發布4點聲明新聞稿。針對部分媒體及人士質疑本署有違反偵查不公開等情,本署初步查證情形,說明如下:
一、有關近日部分媒體報導柯姓被告扣案隨身碟內容涉及之相關金流,以及檢廉至銀行查扣保險箱等事之報導,引發社會議論,本署除已於9月9日主動分他字案調查有無相關人員涉及不法外,承辦檢察官分別於9月11日、12日、16日,以證人身分傳喚撰稿之「O週刊」林姓、劉姓與「O傳媒」賴姓、吳姓及「OO新聞台」馬姓等5位記者到庭,說明渠等撰稿之依據及消息來源。
二、有鑑於本案偵辦團隊是否有違反偵查不公開情事,已廣受社會關注,本署基於「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第8條規定,經審酌公共利益之維護與合法權益之保護,認有必要適度說明目前查證情形。經初步查證,記者報導係依據消息來源轉述見聞或依據多年採訪經驗、本案關係人之公開受訪內容及法院發布之新聞稿內容等素材,綜合分析判斷後撰稿。另記者報導之消息來源均非來自本署、廉政署、調查局及法院等相關公務人員。衡以,上開報導與本案卷證亦有諸多不符之處,故依目前查證情形,足認本案偵辦團隊絕無洩漏偵查內容之情事。至於記者基於保護消息來源之天職ꐊ庢s聞倫理要求,而拒絕透露提供訊息者之真實身分,宜予尊重。因此,請外界勿再以臆測、捕風捉影之方式,無端指摘本署或偵辦團隊有違反偵查不公開之情事。
三、偵查資訊流是所有偵查程序參與者(包括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司法警察、辯護人、告訴代理人及被告、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或其他訴訟關係人等)均可接收知悉,因此「偵查不公開」之落實,有賴所有程序參與者共同遵守。此外,媒體對於本案的報導內容,應善盡查證義務,對於來源不明或未經查證之傳聞或消息,切勿妄加揣測、跟風報導,以免損及新聞報導的公信力,或有誤導大眾認知、損害當事人名譽或隱私之虞。
四、本署仍將嚴格要求本案偵辦團隊恪遵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相關規定,並持續密切關注本案有無違反偵查不公開之情事,適時調查以釐清外界疑慮,一旦發現有違反偵查不公開之人員,定依法嚴予究責,以正視聽。
https://www.ftvnews.com.tw/news/detail/2024916W0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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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表示是聽"消息來源"說的 + 記者拒絕透漏"消息來源"是誰 = 北檢:"消息來源"絕非本署公務員
#這樣到底算是記者通靈還是北檢通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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