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NOWnews今日新聞
2.記者署名: 記者林詠青/台北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小草土城陪阿北 民眾黨高層嗆告檢察官、再轟游淑慧想紅
4.完整新聞內文: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弊案遭收押禁見,中秋佳節將至,
今(15)晚仍有數十名小草到台北看守所外靜坐陪阿北。民眾
黨組織部副主任林昭印在現場表示,柯文哲案就像高虹安貪污
案翻版,質疑北檢想逼人認罪,「不排除告檢察官」;他也
砲轟國民黨北市議員游淑慧「亂打一通」,打這麼狠是「想紅」。
林昭印今晚到台北看守所外開直播,現場約數十位小草入鏡。
林昭印再批北檢找不到金流,但政論節目跟新聞卻仍報導的繪聲繪影
,讓他想起涉貪遭停職的新竹市長高虹安。「高虹安11萬,
然後水母466塊,說人家貪污?」「三人成虎、羅織罪名。
一樣的配方,一樣的套路。」他並放話,若檢方真的找不到金流,
「人民要上街頭」,而且還不排除提告檢察官。
此外,林昭印也砲轟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游淑慧「打這麼狠」,
質疑「到底是三立男友有給她資料?還是有什麼毛病?」
林昭印更大酸游淑慧根本就是想紅才亂打一通。林昭印說,
根據立委黃珊珊貼文,京華城容積率案是依台北市都市計劃
自治條例第25條在走,絕對是於法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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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我覺得跟律師討論好 真的很多問題可以告或是申訴
首先證據力不足的情況下 就大動作開搜索票搜查民民黨黨部跟柯P住家
這是有問題的 監察院應該要糾舉 但現在監察院這麼廢 應該不會有動作
但我覺得該提出申訴還是要提出申訴 至少要傳達正確觀念
搜索票不該浮濫開 而是證據力足夠 有必要做進一步釐清才能開
我不然隨隨便便懷疑誰有罪嫌 隨隨便便就到人家亂搜一樣
看看七年前檢察官都掌握錄音 甚至拍到有人提鉅款到鄭文燦他家
法官都還是以罪證不足拒開搜索票 那搜索柯P家在沒掌握任何相關罪證錢
先散彈槍打鳥 胡亂搜一通?
其實監察院對京華城的糾舉 我覺得也應該要提出異議
就沒道理誤用法源的烏龍糾舉 難道沒有什麼管道提出申訴嗎?
而且也很扯 照理來說大家都知道監察院的辦事效率 快幾個星期 正常要幾個月
才會有結論... 當然這種間都要經過詳細調查討論 時間比較久 部分可以理解
(壓案不處理托著放又是一回事) 這件事情詭異的是
今年一月民進黨發布記者會批評京華城後 監察院短短幾天後馬上提出糾舉
這根本就是為特定政黨最高優先權服務 而且才幾天能對議題有深入了解
也難怪搞出那種粗枝濫造的糾舉文...
再接著是第二位法官 呂政燁 號稱綠色法官 整個判決令人乍舌
還為了賣弄自己的學識 搞出了錯字成語 被網友嘲笑....整份判決都個人心證
少有邏輯和證據可言 這種糟糕的判決 這種糟糕的法官
遇到這種難道連司法救濟的管道都沒有 能否提出彈劾或是淘汰???
最後就是 我覺得最扯的 明明京華城到底合不合法 應該是先交由行政法院釐清處理
結果刑事法院當老大 自己說了算 幹他媽的 這啥鬼東西? 根本亂來吧
連到底有沒有不合法都還沒釐清 先冠人家圖利的罪名 然後再說人家一定有收賄
只是證據找不到 案件浮動式處理 所以先關起羈押再說 這什麼鬼拉???
以前的大巨蛋怎麼亂搞 而且是很清楚很明顯無庸置疑非法的那種
當時候處理還是照流程來 先跑行政法院 法理上確定案件真的有問題
再朝刑事法庭去處理相關人士 現在北檢是腦袋壞掉直接違法亂搞了.....
這點不能提出抗議或是申告嗎? 全部都很亂來阿....
至少民眾黨要跟北檢討一個說法吧? 事情可以這樣幹?
上面在討論容積率20%合不合法的討論串 可以看看 複雜的法律問題
有可能一個地方首長能明知違法不違法嗎? 甚至還交代下屬以合法為最高處理原則
就是相信專業去把關釐清 現在直接扣人說明知違法 幹 檢察官這樣幹
都不怕被告圖利民進黨 違法聲押人? 哪有人可以在行政法院尚未釐清前
先自己亂搞的阿?
所以我真的支持對不同的人 對不同的單位提告 如果有管道的話
很多事情真的要提出來告或是申訴 雖然現在大環境就是司法球員兼裁判拉
官官護短 但至少也要讓民眾看到司法不合理 可惡之處..
會當檢察官的 法官的 應該多數不只是因為官途或是錢吧?
小時候應該有看英雄電影或是動漫 想要維護正義 保護人民這種念頭吧
有沒有想過 為啥現在北檢會被批評為政治打手...難道僅存良心真的不會痛苦嗎?
司法應該是來保護人民的 不是為了特定政黨成為鬥爭工具
我真的很好奇檢察官的心態 真的不會有絲毫罪惡感?
把一個案件辦成這樣 被人民辱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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