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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Newtalk新聞
2.記者署名:
林朝億台北市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一樣上手銬」民團:鄭文燦畫面沒流出、有意羞辱柯文哲
4.完整新聞內文:
民間團體司法正義行動聯盟今(19)日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針對偵查、羈押程序提出許多
質疑。陪審團協會理事長鄭文龍強調,台灣起訴前羈押有氾濫的情形。另外,而鄭文燦去
看守所時,上手銬的畫面沒有出來,柯文哲就有出來,這就是有小小羞辱的味道。
民間團體司法正義行動聯盟今日在立法院舉行「立法院第十一屆第一會期司法正義評鑑報
告」公佈記者會。出席者包括台灣陪審團協會理事長鄭文龍 、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執行長
張宏林、監所關注小組執行長陳惠敏、台灣教師聯盟副理事長潘威佑、台灣公民人權聯盟
專職律師許幼林等人。
鄭文龍強調,台灣要廢除偵查庭,檢察官就是調查案件,哪有開庭,不要假裝成法官。聯
盟評鑑報告也指出,偵查庭作為威權時代的產物,無法律依據且違反憲法的多項原則,必
須被廢除。是重塑司法公平與正義的重要一步。
對於這次前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與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先後遭到羈押,鄭文龍說,台灣起訴
前羈押有氾濫的情形。這個不是鄭文燦或柯文哲才會碰到,一般的百姓也會遇到。而鄭文
燦去看守所時上手銬的畫面沒有出來,柯文哲就有出來,這就是有小小羞辱的味道。然後
,你又用特定的媒體放消息,修理被告。
陳惠敏也提醒,目前看守所超收的情形非常高。而看守所的醫療環境,因為是短期的,所
以,也比監獄還差。她質疑,檢方有押人取供的嫌疑,難道檢方不能把證據先搜好一點在
來辦案嗎?
另外,聯盟評鑑報告也表示,近年來社會新聞頻頻發生檢警違反偵查不公開的問題,然而
對於不願洩漏之秘密,檢警又動輒以「偵查不公開」威嚇百姓與媒體。其實這不僅「州官
放火」、更有曲解「偵查不公開」之嫌。
然而歷來「偵查不公開」都僅透過行政機關擬訂相關辦法,此與大法官釋字443號理由書
建立的層級化法律保留,要求涉及人民重大權益事項僅能由法律訂立之意旨明顯相悖。聯
盟呼籲「偵查不公開」應透過法律明文規定,實踐立法嚴謹性。本次僅有羅智強委員提出
以立法方式建立體系,縱使最終未被採納,仍應予以鼓勵。
司法正義行動聯盟團體名單:台灣陪審團協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台灣制憲基金會、
台灣公民參與協會、台灣教師聯盟、監所關注小組、台灣公民人權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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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newtalk.tw/news/view/2024-09-19/936917
6.備註:
誰叫你和賴皇做對 拿300多萬票就是該死
不過國民黨羅智強曾經提出要立法修正偵查體系,這到蠻意外的 民眾黨都在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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