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中時
2.記者署名:
簡銘柱
3.完整新聞標題:
捷運上遭下體腫脹男磨蹭 辣妹大聲喝斥逮色狼
4.完整新聞內文:
新北市一名洪姓男子,去年3月及11月搭乘捷運,趁車廂內人多時以生殖器摩擦A女,A女
轉身發現洪男生殖器腫大,下車後報警提告,A女控告洪男在兩次搭乘捷運時進行性騷擾
,法院判賠102,030元。可上訴。
A女主張,首次事件發生在112年3月15日早上7時45分,當時A女在搭乘捷運板南線,由海
山站前往西門站。A女表示,洪男見乘客眾多,便在其不注意的情況下,以生殖器磨蹭A女
的背部。隨後,A女轉身察看,發現洪男的下體腫脹,遂於西門站下車報警。
第二次事件發生在112年11月28日,當天上午7時38分,A女再次搭乘相同的捷運路線,洪
男再次對她進行性騷擾。A女大聲喝斥,引起周圍乘客的注意,最終在新埔站時,警方介
入處理。
因被告的多次騷擾行為,A女自述長期受到驚嚇與失眠,於112年12月6日起至精神科就診
,累計醫藥費用2,030元,並要求20萬元精神慰撫金,總計202,030元。
被告則辯稱,自己月薪不到3萬元,認為A女的慰撫金請求過高,願意賠償9萬元。
法院調查,洪男的性騷擾行為已被台北地院依性騷擾罪,處拘役55日,可易科罰金;審酌
原告所受傷害程度、日常生活受影響程度,治療期間之長短、精神上所受痛苦之程度等一
切情狀,認原告請求被告賠償精神慰撫金20萬元,尚嫌過高,應予核減為10萬元為適當,
是其逾此範圍之部分即不應准許。另A女的醫藥費用2,030元,被告所不爭執,自屬有據,
應予准許。最終,法院判決被告應支付原告102,030元。可上訴。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40920004556-260402?chdtv--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9.138.3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26884936.A.86C.htmlsunsam1樓八卦噁男-1 09/21 10:15
King55662樓八卦-1 09/21 10:16
fony10293樓青鳥-1 09/21 10:16
→ derrick12204樓5F你他媽 09/21 10:16
MyGuitar5樓比4樓帥 09/21 10:16
→ em46樓小鳥要出來了 09/21 10:17
→ newforte7樓好多錢喔 09/21 10:17
→ scores8樓賠錢是沒問題 這種畸零數字法官是怎麼算 09/21 10:17
t4lin9樓10萬不去買茶在幹嘛 09/21 10:17
→ fony102910樓果然真的青鳥飛出來了 還會說月薪3萬 看 09/21 10:17
→ fony102911樓就知道不是小草☺ 09/21 10:17
→ marktak12樓用單據核銷吧? 09/21 10:18
bass1713樓八卦-1 09/21 10:19
→ Dcwei14樓色即是空? 09/21 10:19
Strasburg15樓內文寫這麼清楚 精神賠償10萬 你說的 09/21 10:19
→ Strasburg16樓零頭是有收據的醫藥費 09/21 10:19
→ killverybig17樓新北低端傻草 可憐哪 09/21 10:20
godzillalala18樓政黑-1 09/21 10:20
rzao19樓綠色執政 道德低下 09/21 10:21
NCUking20樓傻鳥飛出來了 09/21 10:21
steven71621樓腫脹男顆顆 09/21 10:23
kureijiollie22樓不要亂腫脹啊 09/21 10:23
ghostl4080923樓內文有寫算法 文章沒看完喔? 09/21 10:24
qa1122z24樓8掛-1 09/21 10:24
→ bazara25樓隔八個月,遇上同一人!緣份嗎? 09/21 10:24
seysem26樓那是上班時間 遇上同一人很正常 09/21 10:26
fish88073127樓勃起就勃起什麼下體腫脹 09/21 10:26
→ seysem28樓每天搭捷運都會遇到同一個正妹 上班心情好 09/21 10:27
candysagaboy29樓100000/2000=50 09/21 10:27
→ chi042530樓剛好發炎..... 09/21 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