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聯合
2.記者署名:陳恩惠
3.完整新聞標題:工程師約網友跨年夜狂歡 趁「他」醉倒2度磨蹭洩慾
4.完整新聞內文:
2024-09-24 12:49 聯合報/ 記者陳恩惠/桃園即時報導
林姓男測試工程師2022年底邀約IG男網友共度跨年夜,2人在北市酒吧飲酒後,一起回林
位於桃園龜山住處,元旦凌晨及上午二度趁網友醉倒昏睡之際,不顧對方拒絕,趴臥其上
磨蹭洩慾得逞,桃園地院審結,依強制猥褻罪判處林男徒刑1年4月,可上訴。
判決事實指出,林男與男網友2022年12月31日晚間10點相約到北市萬華區酒吧喝酒,之後
返回林的住處休息,詎料,林利用男網友躺在床上休憩的機會,先後於2023年1月1日凌晨
0點、同日上午11點,憑藉其身形及力氣的優勢,不顧對方口頭拒絕、以手推阻,將側躺
的男網友強行翻轉為趴姿,進而趴臥於對方身上,以生殖器磨蹭對方臀部直至射精,強制
猥褻行為得逞。
審理時,林男否認強制猥褻,並以2次都有詢問「可否蹭一蹭就好」均獲對方同意來辯稱
;辯護人則稱,此案僅有男網友單一指訴,欠缺補強證據,且男網友不僅與被告發生2次
猥褻行為,第2次行為後還留在林的居所1個半小時才離去,雙方顯然是合意為之,被告應
為無罪判決。
男網友則證稱,他倆在Instagram認識1年,曾一起外宿未有親密關係,跨年夜跟林去喝酒
,酒後回林家洗完澡上床睡覺,林撲上來用生殖器一直頂他的肛門,他想推開卻因林很壯
壓住他,覺得後面濕濕的,之後他感到極度噁心就去沖洗,後來林傳訊息道歉並先離開住
處,他收完衣物才自行離開。
法官審酌,被告林男為逞一己私慾,利用酒後同處一室機會,違反男網友的意願,對他強
制猥褻,恣意侵害男網友的身體及性自主決定權,對他造成永難抹滅的身心創傷,考量被
告犯後未能坦承犯行的態度,且拒絕與男網友調解,而未能獲取對方諒解或實際賠償損害
,對方也請求從重量刑,兼衡被告於審理中自陳職業為測試工程師,家境普通,量處主文
之刑,以示懲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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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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