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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聯合新聞網
2.記者署名:
屈彥辰
3.完整新聞標題:
姦殺女師犯逃死 吳宗憲:大法官免死金牌首次奏效
4.完整新聞內文:
憲法法庭日前針對死刑違憲與否判決,結果指死刑部分合憲,由於限縮判處死刑條件等原
因,被解讀形同「實質廢死」。國民黨立委吳宗憲主張推無期徒刑分級制,他今天深夜發
文批此判決,「吹響大法官的還魂咒,免死金牌首次奏效。」
吳宗憲說,「果不其然,我擔心的事情發生了。被告劉志明10年前持鐵鎚,重擊菜市場購
物返家的女老師,造成其頭部頂骨和額骨凹陷,最後粉碎性骨折大量出血身亡,被告在過
程中犯強盜、性侵、殺人等行為,5度被法院認定所犯為嚴重之罪,依強盜殺人等罪判處
死刑,但卻多次被最高法院撤銷,更4審後改判無期徒刑,最高法院於4日駁回上訴後,全
案定讞。」
檢察官出身的吳宗憲表示,這是憲法法庭判決嚴格限縮死刑條件後,首件逆轉逃死的案件
。這種峰迴路轉的結局,是被害者家屬最不願看見的塵埃落定,淚水已流乾,正義無覓處
,而對整體社會而言,令人擔心的事才正要揭開序幕。憲法判決就像「老大哥在看著你」
,還有多少法官能在這樣嚴密的監控下,讓窮凶惡極的被告「死得其所」?
吳宗憲指出,劉志明在不久的將來就會假釋出獄。現行無期徒刑本質上其實都是25年的有
期徒刑,根本無法達到嚇阻效果,如同今天這個案子,被告其實已經在押多年,頂多再坐
十幾年牢,就可以申請假釋出獄了,這也是為什麼他再三呼籲,應儘速修法將無期徒刑分
為三級,增加一級無期徒刑,被告終身監禁不得假釋,二級無期徒刑,服刑滿40年方得假
釋,三級無期徒刑即維持現制。
吳宗憲說,至少讓法官在民進黨政府要求廢死、大法官搞了實質廢死的現實情況下,還有
機會判一級無期徒刑,將泯滅人性的殺人犯永久隔絕於社會之外,以保護善良老百姓的生
命安全,並且幫毀憲亂政的大法官補破網。
吳宗憲強調,偶發性犯罪之惡行不亞於預謀犯罪。最高法院還說,被告非預謀犯罪,這也
是劉志明被改判無期徒刑的原因之一。他實在無法理解,隨機對路人強盜性侵,甚至可能
在被害人清醒的情況下,咬去其乳頭,並以鐵鎚重擊其頭部,以幾近於凌遲的方式使被害
人痛苦死去,這樣的犯行是偶發或預謀重要嗎?又是什麼樣的經驗法則歸納出,偶發性犯
罪不比預謀性犯罪嚴重?更遑論本質上,偶發性犯罪,更是將人命視為草芥,讓人更加防
不勝防,今天無冤無仇走在路上,也可能無端被殘忍殺害,這難道不比預謀犯罪來的更加
令人膽顫心驚?
吳宗憲提到,「如果我還有99條命,我願意為我孩子死100次。」當他看著他的小孩時,
心裡常常浮現出這句話,每位為人父為人母者,都是用盡生命的力量在愛護子女。新北割
喉案的被害人家屬楊爸爸,日前在接受媒體訪問時,那種絕望的哭泣聲,讓我心痛到很多
天都睡不好,也絕對不及楊爸爸的萬分之一,但司法系統、政客們是不是正在對他們進行
第二次的傷害?
吳宗憲質疑,踏入社會工作後,常陪著被害人家屬從接辦案件、驗屍、解剖、偵查、起訴
,到最後判刑,將心比心,很能體會那種失去至親肝腸寸斷的痛,所以,他從不認同廢死
,更痛恨許多人總是站在悲劇之外,用一種看戲的態度去要求被害人家屬必須原諒被告。
「請告訴我,正義到底在哪?」
吳宗憲最後強調,壞人的囂張,常常源自於好人的沈默。「權利只能靠自己爭取,這社會
需要你我一起發聲,向無良政客與受嚴重干預的司法系統抗議,只有我們團結不再沈默,
才能找回遭踐踏的公理正義與社會安全。」
https://uc.udn.com.tw/photo/2024/10/05/realtime/30661178.jpg
劉志明10年前持鐵鎚性侵、殺死素昧平生的退休女教師,最高法院4日判處無期徒刑定讞
。本報記者/翻攝
https://uc.udn.com.tw/photo/2024/10/05/realtime/30661179.jpg
國民黨立委吳宗憲。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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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所以到底要犯下怎樣的罪行才會是情節最重大之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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