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直播主殘廁挑戰「逗弄5分鐘」淪野合片 雙寶爸性侵逆轉有罪
聯合報/ 記者王宏舜/台北即時報導
郭姓男子自稱是「SWAG的人」,在西門町邀一名女直播主拍「大尺度」影片,誑5分鐘內
讓他勃起可領賞5萬元;女方到殘障廁所挑戰,卻遭逼口交、性交並錄影。郭事後說影片
無法出品,女方不僅沒獎金,反被威脅交付52萬餘元。一審依恐嚇、詐欺取財罪輕判郭,
台灣高等法院認定他強制性交,改判5年8月徒刑,詐欺取財另處6月得易科罰金之刑。
民事部分,台北地院認定郭以詐欺、恐嚇手法騙取被害人52萬1700元,被害人原本從事直
播主工作,卻因郭揚言散布她的性交片而時時刻刻恐懼,衡量雙方資力、家庭狀況,認為
應補償被害人10萬元精神慰撫金;郭總計須吐出62萬1700元。
郭姓男子有詐欺、竊盜等多項前科,有2名未成年子女,曾從事健身房、直播、貸款代辦
送件業務。2022年3月2日凌晨,郭在台北市漢中街搭訕一名女直播主,誆騙她若可以讓他
勃起就可以得到5萬元獎金,女直播主信以為真,兩人一起到峨嵋停車場的殘障廁所。郭
在廁所內要求女直播主替他口交,女方拒絕,他卻恫嚇「難道妳要讓我生氣」,女方只好
照辦。
被害人指控,回家後不想再與郭聯繫,因此封鎖雙方互留帳號的IG,卻因此惹怒對方,郭
以新帳號私訊她「如不回訊息就要將先前拍攝的影片上傳」,她因害怕,從同年3月25日
起陸續交付郭金錢。有天,郭以讓被害人親手刪除手機內兩人交媾的影片為由約碰面,女
方依約到某影城的無障礙廁所,郭先將手機交給她,又表示女方「欠他1次」、合約未處
理完,再次性侵。
被害人受不了郭一再用「繳納罰金」、「公司匯款需手續費」等藉口借錢,郭卻嗆「沒關
係,不用聯絡了」、「影片直接上片,好把錢給你」、「誰要在乎妳馬不馬賽克」、「明
天就把你影片上傳」、「帳號給我,之後把錢匯給妳,我們也不用聯絡了」,她向市警萬
華分局報案,台北地檢署依妨害性自主等罪起訴郭。
郭坦承有搭訕被害人、允諾給予報酬,但拍攝的影片沒有跟任何公司簽約,認了虛構公司
、合約向她索取金錢。「傳訊息只是我情緒失控,想嚇嚇她」郭聲稱要來的錢都拿去付生
活費、車貸、養兒子、繳交易科罰金等。
台北地院認為女直播主沒在兩次遭性侵後驗傷,事後還與郭一起用餐、看電影,聊天紀錄
雙方多數語氣平和,也沒提到性交的事,認為強制性交證據不足,僅依恐嚇取財罪判8月
徒刑、依詐欺取財罪判郭9月得易科罰金之刑。
案件上訴高院,女直播主聲請訴訟參與。高院斟酌一審判郭強制性交無罪,但案件涉及被
害人性自主權,聲請人為「被害人兼告訴人」,准許訴訟參與有助於達成被害人訴訟參與
制度的目的,今年6月13日裁准。
高院審理後,昨改認定郭犯2個強制性交罪,此部分與1個恐嚇取財罪、1個詐欺取財罪合
併執行5年8月徒刑,另1個詐欺取財罪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8294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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