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台中綠帽男痛毆小王逼全裸下跪 嗆:殺人關幾年

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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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UDN

2.記者署名:
曾健祐

3.完整新聞標題:
台中綠帽男痛毆小王逼全裸下跪 嗆:殺人關幾年就出來

4.完整新聞內文:
台中陳姓男子發現女友出軌,要她約小王出面談判,卻拿鐵棒朝該名男子痛毆一頓,還命
他脫光衣服全裸下跪,更惡劣錄影散布並恐嚇「殺人關幾年就能出來」;法院以陳男犯後
避重就經,依妨害自由罪判他2年4月,可上訴。


檢警調查,陳男不滿男子和他鄧姓女友交往、發生親密行為,2023年10月26日要鄧女傳訊
給對方,叫他下班後到住處見面,男子當晚10點多赴約,一到場就被陳男拿掃把、L型鐵
棒痛毆到全身傷。


陳男不罷休,又命他全身脫光光下跪,男子因不堪暴力毆打,只能依指示脫掉全身衣物並
全裸下跪,陳則拿手機錄影,拍下男子全裸跪地求饒影像,還傳給朋友炫耀。


陳男又繼續逼男子簽立350萬元借據,還揚言不讓他回家,恫嚇稱「殺人之後,關幾年就
可以出來」,直到隔天凌晨2、3點才讓他離去,剝奪其自由約5小時。


台中地院審理時,陳男否認妨害自由、恐嚇,辯稱毆打男子後,他就自己脫光下跪向他道
歉,僅承認強拍男子性影像並散布,但沒有剝奪男子行動自由,借據也是他願意簽的。


男子證稱,一到場就被陳拿鐵製品痛毆頭、身體,又叫他脫光衣服繼續被打、拍裸照,他
當時很害怕、一句話都說不出來,根本不是自願的。


法院認為,陳男僅因女友跟男子有親密行為,不思合法管道解決,朝男子施暴、剝奪自由
又拍裸照散布,且陳犯後避重就輕,考量一切情狀後依攜帶凶器對被害人施以凌虐而剝奪
他人行動自由罪,判他2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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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udn.com/news/story/7321/8317869?from=udn-ch1_breaknews-1-0-news

6.備註:
法律觀念正確..殺人關幾年就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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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sel1樓確實 10/26 14:57
holylu2樓講實話也不行QQ 10/26 14:58
s820912gmail3樓雀食 10/26 14:58
isaa4樓法官:bro,你不要這麼懂好不好 10/26 14:58
shenmue10015樓台中最近很紅耶 盧秘書不壓新聞了嗎 10/26 14:58
jack04196樓真的這關不到一年半就出來了出來繼續打 10/26 14:58
em47樓可以當黨的發言人 10/26 14:58
yeats03278樓沒辦法反駁 10/26 14:58
ams99樓男女交往 這種事 合法管道解決方式是什麼 10/26 14:58
hikaru7761310樓那不是嗆是事實…大家要認清事實.. 10/26 14:58
hikaru7761311樓殺人放火金腰帶的年代已經來臨.. 10/26 14:58
hawdaiya12樓台中日常,大驚小怪 10/26 14:59
kidtoo13樓確實 他也沒講錯 10/26 14:59
Sugimoto556614樓這幾年民進党執政台灣加速黑子化 10/26 14:59
poorenglish15樓確實 10/26 14:59
ams916樓連結婚通姦 都能大聲主張性自主了 10/26 14:59
s65513117樓大家都知道的事 10/26 14:59
S2aqua18樓電扶梯警察也會剝奪其他乘客自由 10/26 15:00
swommy19樓黨應該很快會招募他 太符合黨所需的人才了 10/26 15:00
isaa20樓最後一段講的這麼嚴重,最後只判2年4月 10/26 15:00
tkhunter21樓確實,殺了吧 10/26 15:00
allofme22樓沒錯,殺了 10/26 15:00
cosmos50623樓2年也太重 虐死人也差不多2年 10/26 15:01
GOD556624樓女人自己開腳的 男性魅力輸人 又要進去 10/26 15:01
GOD556625樓蹲了 10/26 15:01
NuclearSnake26樓反廢死的都這種咖 10/26 15:01
Motor27樓確實 , just do it 反正台灣殺人判很輕 10/26 15:01
ThisisLongID28樓確實啊 鬼島已經是才殺一個人又怎麼 10/26 15:01
ThisisLongID29樓 10/26 15:01
neoa0130樓厲害了,他也知道民進黨跟法綠會保護他的 10/26 1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