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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壹蘋新聞網
2.記者署名:
鮮明
3.完整新聞標題:
壹蘋10點強打|踢爆黑心廠商!工業氧氣混充醫用流入上百醫院 海撈暴利30倍!專家警告
:嚴重恐致死
4.完整新聞內文:
台中市昞暉有限公司遭前員工爆料,涉嫌將成本不到一成的「工業氧氣」灌入「醫用氧氣」
鋼瓶,偽造標籤、封膜賣到中部上百家醫療院所牟取暴利。專家說,工業氧氣所含一氧化碳
等「不純物」恐超標,吸入最嚴重可能致死。台中市衛生局認定為「偽藥」,已要求昞暉公
司全面回收鋼瓶,檢調也已展開調查。
衛生署(衛福部前身)2010年起全面將醫療用的氧氣、二氧化碳及氧化亞氮(俗稱笑氣)等
3項氣體納入藥品管理,業者須申請查驗登記,取得藥品許可證才能製造或販售。
台中市太平區昞暉有限公司前員工夫婦向《壹蘋新聞網》爆料,該公司登記負責人為陳姓女
子,實際負責人則是她的丈夫陳男,「昞暉有限公司」有藥商資格,營業項目包括醫療氣體
、工業氣體、鋼瓶買賣等;另外,陳男名下也有1家「昞暉氣體有限公司」,營業項目類似
,但沒有藥商資格。
自許為「吹哨者」的爆料員工說,2011年進入「昞暉氣體有限公司」以來,業者陳男就要求
他們員工,將公司第一次向合法GMP醫用氣體廠進貨的醫用氧氣鋼瓶回收,再將醫用氧氣空
瓶、空桶載至非GMP廠裝填工業氧氣,送回昞暉氣體工廠,再以合法GMP廠的偽造標籤、封膜
進行封裝,並沿用舊的分析報告,賣到各醫療院所、動物醫院供病患、動物使用。
前員工說,這些氧氣空瓶還會送到魚蝦養殖場使用,用完後未經消毒程序,繼續填充工業氧
氣後再送醫療院所供病患使用;由於會使用到醫用氧氣的病患大多病情嚴重,許多人可能吸
到不乾淨的工業氧氣,導致病情惡化而過世,但病患家屬卻無法察覺,甚至還有家屬在親人
過世後到公司感謝陳男,他們實在看不下去,才會出面檢舉。
爆料員工說,以1支10公升的氧氣鋼瓶計算,陳男進貨醫用氧氣的成本為130元,但進貨工業
氣體的成本僅約9.2元,相差高達14倍,陳男再以醫用氧氣的名義出售給中部100多家醫療院
所、護理之家、動物醫院,每支售價高達300元,藉此牟取暴利。
爆料員工說,包括向昞暉公司進貨的上百家醫療院所、誤用工業氣體的病患,以及遭昞暉冒
用的合法醫用氣體廠,均是被害人,他們已向台中市衛生局及檢調單位舉發。
被踢爆的昞暉氣體公司陳姓業者則委由律師說明,爆料的前員工夫婦因勞資糾紛負氣離開公
司時,有帶走一些資料,我們合理懷疑他們會有偽造或變更對業者不利的狀況,對此我們已
提出告訴,希望外界對他們提供的資料不要貿然採信。
律師還說,我們確實有疏失,但將工業用氧氣分裝成小瓶的醫用氧氣,便於攜帶使用,都是
為了病患及醫療院所的需求,當然,醫用氧氣與工業氧氣的純度會有一點差別,但都是90%
以上的純氧,也是以最嚴謹的方式分裝,注意安全及衛生,使用工業氧氣1、2年來,沒有發
生任何醫療紛爭。
律師說,對於違反《藥事法》的部分,我們承認錯誤,目前已完全停止分裝、銷售,也和檢
調單位坦承犯罪過程,並在計算後將所有犯罪所得呈現出來。
不過,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日前配合台中市調處前往昞暉公司搜索,現場發現氣體分裝工
具、偽造合格醫用氣體廠封膜、自行列印之成品檢查合格標籤貼紙,以及混用工業氣體填充
的醫用氧氣產品。食安處認定該醫用氧氣為「偽藥」,已要求昞暉公司在期限內回收已售出
的醫用氣體,否則可處20萬至500萬元罰鍰。
台中市食安處強調,醫療用之氧氣等3項氣體已納入藥品管理,如未經許可核准擅自製造、
將他人產品抽換或摻雜等,均涉製造偽藥,依據《藥事法》82條規定,可處10年以下有期徒
刑,得併科1億元以下罰金;本案已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中,本處密切配合檢調調查。
1名不願具名的醫療氣體專家向《壹蘋》表示,醫用氧氣與工業氧氣最重要的差異,不在於
有氧的濃度有多高,而是在於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等「不純物」的濃度,世界衛生組織(WH
O)規定醫用氧氣內的二氧化碳濃度須低於300PPM(百萬分點),一氧化碳須低於5PPM,國
內也有類似規範。
專家說,對重病病患來說,吸入過量的一氧化碳或二氧化碳,輕則昏迷,嚴重可能導致死亡
,因此政府規定醫用氧氣製造、販賣須符合《藥事法》等相關規定,應由GMP廠商製造,定
期檢驗內容物及鋼瓶,以免對病患造成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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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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