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柯文哲案屢遭爆料被酸「偵查大公開」 最

八卦

1892

: 記者趙蔡州/綜合報導
: 北檢持續偵辦柯文哲京華城弊案,然而卻有週刊、名嘴不時曝光偵查消息,引發外界質
: 疑檢察官洩露案情、違反偵查不公開,立委更為此質詢檢察總長邢泰釗。對此,最高檢
: 察署28日表示,將立法院、媒體報導等資料發交高檢署調查,若查出檢察官違反偵查不
: 公開,違者應承擔法律責任。

最高檢察署發佈之「一一三年度第四十三號」通報原文:

近日多位立法委員質詢認司法機關偵辦柯OO案疑有違反偵查不公開情事,社會各界頗為
重視最高檢察署辦理情形如下:

一、邢總長:「偵查不公開是辦理刑事案件相關人員的基本倫理與道德,也是法律責任」
,最高檢察署已於10月25日將立法院及媒體相關報導資料,發交臺高檢署「偵查不公開檢
討小組會議」依法查明事實真相

近日部分媒體報導偵辦柯OO案之內容,引發立法委員質疑相關人士有違反偵查不公開之
嫌,坊間各級民意代表、媒體、檢察官等在各項媒體與論壇,表達質疑與關切。邢總長表
示:「偵查不公開是檢察官基本倫理與道德,也是歷次檢察長(官)會議及專案會議的集
體共識」,為落實無罪推定原則及回應社會各界對偵查不公開之疑慮,最高檢察署已於10
月25日將立法院及媒體相關報導資料,發交臺灣高等檢察署「偵查不公開檢討小組會議」
依法查明真相。

二、最高檢察署將彙整研析現行偵查不公開原則相關法令規範缺失及防止違反偵查不公開
的具體作為與措施,陳報法務部參酌,俾利落實偵查不公開原則

最高檢察署為落實偵查不公開原則及規範,函請各檢察機關就檢察官偵辦案件過程、新聞
發佈內容與方式、與媒體交流關係及防範違反偵查不公開之具體措施等提供相關改進意見
。最高檢察署將綜整研析各方意見後,陳報法務部作為落實偵查不公開原則的改進參考。

三、為確保被告受公平審判之權利,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辯護人、告
訴代理人或其他於偵查程序依法執行職務之人,應確實遵守偵查不公開之規定,違反者應
承擔法律責任

刑事訴訟法第245條規定:「偵查,不公開之。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司法
警察、辯護人、告訴代理人或其他於偵查程序依法執行職務之人員,除…必要者外,偵查
中因執行職務知悉之事項,不得公開或揭露予執行法定職務必要範圍以外之人員。」司法
院頒布「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第2條規定:「為維護偵查程序之順利進行及真實發現,
與保障被告、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或其他訴訟關係人之名譽、隱私、安全,並確保被告受
公平審判之權利,以落實無罪推定原則,偵查不公開之。」

四、最高檢察署呼籲:相關法律從業人員應切實遵守偵查不公開原則,這是基本的法律義
務與責任。國人如發現確有違反偵查不公開之具體不法事證,歡迎提供資料檢舉,檢察機
關必做好身分保密並依法嚴辦。



最後一段話,怎感覺有點蹊蹺...

呼籲知情者提供檢舉資料,但向誰提出,卻沒有說清楚、彷佛「半天吊」的感覺

這樣還真不曉得該怎樣提供吸引性因素...



而且到今天才「受到驚動」,似乎也為時已晚了

被傳到不要再傳後,才來出手收拾殘局,似乎有本身的不對勁之處(但是怎樣的「不對勁
」,現階段不好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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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羨人間琢玉郎,天教分付點酥娘。
盡道清歌傳皓齒、風起,雪飛炎海變清涼。
萬里歸來顏愈少、微笑,笑時猶帶嶺梅香。
試問嶺南應不好,卻道:此心安處是吾鄉。
              ——【北宋】蘇軾《定風波・南海歸贈王定國侍人寓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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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uo051821樓就這段時間曾經有爆料過的名嘴跟記者 10/28 20:59
i5lo2樓結論大家都沒有違法,媒體個人杜撰 10/28 20:59
asdzxc0013樓司法人最厲害的地方可以寫幾十萬字然 10/28 20:59
asdzxc0014樓後還是沒回應問題 10/28 21:00
duo051825樓全部都先抓去羈押 再慢慢找證據 10/28 21:00
i5lo6樓北檢不予證實 (然後媒體爽YY繼續編故事) 10/28 21:00
i5lo7樓根本沒解決問題啊!媒體編故事都不用受罰XD 10/28 21:00
lien09728樓一定會幫你保密身份 窩信了 10/28 21:04
ttnkuo9樓把一個人的名聲整個搞爛之後再說要查.. 10/28 21:05
ttnkuo10樓真的把人當傻子耶 10/28 21:05
seans11樓以檢調弄柯的手段,真要查會查不到?笑死 10/28 21:10
lee731712樓明天鏡週刊照樣上菜 10/28 21:11
hcwang112613樓就越來越失控 化糞池都出來了 假設我 10/28 21:12
hcwang112614樓暱名舉報說證據在化糞池裡 檢警要不要 10/28 21:12
hcwang112615樓下去開挖? 10/28 21:12
jkhz16樓沒人檢舉代表一堆人都散布假訊息,無作為?? 10/28 21:12
fufufugogogo17樓地院:不予證實 10/28 21:13
seans18樓這年頭就是不要弄到党,否則查到你天翻地 10/28 21:13
seans19樓覆,如果是党的人,查到收錢也可以壓七年 10/28 21:13
seans20樓,要不是新老闆開綠燈也不會辦,重點是辦 10/28 21:13
seans21樓了還不能搜,以免牽連不必要的党員 10/28 21:14
seans22樓司法就是個只有党能侵犯的皇后,侵犯完法 10/28 21:16
seans23樓律人還要說好爽 10/28 21:16
Amara24樓直接偵訊鏡週刊寫稿記者 扣手機電 10/28 21:20
Amara25樓腦...辦案還需要人教嗎? 10/28 21:20
VivianAnn26樓丟人現眼 10/28 21:22
GUMIGUMI27樓人家內部都馬知道鏡檢的哪一位了 10/28 21:24
GUMIGUMI28樓裝神弄鬼以為不知道喔,笑死人,垃圾 10/28 21:25
veryGY29樓就演戲而已 當真? 10/28 21:58
hygen30樓笑死,沒抓幾個檢察官去關,都是嘴砲而已 10/28 2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