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細判決看這裡更清楚
https://cons.judicial.gov.tw/docdata.aspx?fid=77&id=354002周萬來部分正確,綠委也是
憲判字簡單講就是立法院跟總統都沒有義務
立法院的角度,以後只能“邀請”,可以透過院會決議:我們邀請總統來喔!
就這樣,沒了
剩下的不能透過各種法規範,來邀請總統
比如說
內容不能指定(像是國家大政方針),違反權力分立
時程安排,違反權力分立
提問問題,違反權力分立
簡單說,如果總統願意來
立法院小貓就在下面乖乖聽,聽完回家洗洗睡
總統的部分
可以來,也可以不來
總統主動想來+立法院如果歡迎你來,時間雙方協商,恭喜賀成交
剩下就是你想說什麼都可以,立委不能問,不然違憲
所以周萬來說,之前的決議已經不能處理是完全正確,因為他是用15-2的法規範去訂定怎麼邀請總統來(憲判字直接講違憲)
但是後面立委可以提案邀請,要不要來看總統。
簡單講,以後要看總統去國情報告比看總統開記者會無聊
總統講完就可以跑,記者會還有預先安排好的記者可以提問
去年蔡英文的記者會還可以跟記者說
你們不用急啊,以後還有很多機會可以讓你們問飽飽,然後就沒有然後
立委以後要問就是最高行政首長,行政院院長,問好問飽,想問總統,門都沒
-----
Sent from JPTT on my Google Pixel 6.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3.107.24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30169076.A.F81.htmldeann1樓就是 立法院願意邀請總統來作秀 就OK 10/29 10:32
→ deann2樓總統國情報告不給人問 那就是純粹作秀而已 10/29 10:32
jma3063樓不能詢問 就是聽完拍手 10/29 10:33
→ deann4樓總統要作秀的機會很多 不差立法院這邊 10/29 10:33
→ tenka924175樓大法官不是說立法院依職權行使法主動 10/29 10:33
→ tenka924176樓邀請總統到立院是違憲嗎? 10/29 10:33
jkhz7樓比開記者會還不如,根本就像開直播一樣哈 10/29 10:33
→ deann8樓搞不好 演說完立委給噓聲 也被大法官說違憲 10/29 10:33
→ nekoares9樓但過去實務上確實也是這樣。馬冏當年也 10/29 10:34
ffxx10樓這次釋憲就是把立法院權限限縮到極致了 10/29 10:34
→ nekoares11樓是以尊重國會的姿態去被詢的 10/29 10:34
→ nekoares12樓馬冏當年鐵了心不去你也只能罵他而已 10/29 10:35
→ puritylife13樓你時間問題內容都不能指定 難道可以 10/29 10:36
→ puritylife14樓指定在立院? 不行麻 所以其實就是不 10/29 10:36
→ puritylife15樓行主動邀 周根本沒說錯 10/29 10:36
jma30616樓其實總統去不去 問不被問 並非很嚴重 10/29 10:37
→ jma30617樓只是過程體面不體面 10/29 10:37
badruid18樓理解一樣,大法官這個違憲解釋負面影響 10/29 10:37
→ badruid19樓太大了,林濁水的評論相當正確 10/29 10:37
TeamFrotress20樓說是笑話:權力分立且權力制衡 10/29 10:37
→ Dhack532121樓起立迎接 鼓掌歡送 10/29 10:37
→ jma30622樓實際影響並沒那麼嚴重 10/29 10:37
→ puritylife23樓等於你立院只能邀請總統演說 10/29 10:37
zephyr10524樓吵這個很無聊 以前有哪個大頭有去國情 10/29 10:37
→ 本人25樓回一下5F,可以邀請,但不能法規範什麼 10/29 10:37
→ zephyr10526樓報告 10/29 10:37
→ 本人27樓時後安排總統來,不能規定總統講什麼, 10/29 10:37
→ puritylife28樓時間地點內容全都總統自己決定 10/29 10:38
→ jil29樓反正先拖過這一次 以後想到其他方法再處理 10/29 10:38
→ 本人30樓不能提問。簡單說,就是只能邀請。立法 10/29 1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