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來源:ETtoday新聞雲
記者署名:黃哲民
完整新聞標題:「尾隨之狼」撲倒人妻性侵!躲捷運站女廁全裸埋伏 辯怕熱才脫光
完整新聞內文:
2024年10月28日 21:40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有多次侵犯落單婦女紀錄、被稱為「尾隨之狼」的北市蔡姓男子,前年(2022年)在台北
捷運首班車發車前,溜進小巨蛋捷運站內女廁隔間脫光光,守株待兔1小時後,趁1位女子
如廁,翻越隔間企圖性侵,被害人死命呼救抵抗,及時被站長救出。蔡男辯稱拉屎很熱而
裸身、臨時起意猥褻,但台北地院不採信,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他3年6月徒刑,可上訴。
這起引發捷運旅客恐慌的性侵案,發生於2022年6月7日上午6點多,被害女子在小巨蛋捷
運站內女廁內蹲馬桶滑手機追劇,抽衛生紙時赫見蔡男從隔壁間上方探頭盯著她看,嚇得
她放聲尖叫。不料,全身赤裸的蔡男直接翻過隔間撲倒女子,一手粗暴摀住她的嘴,另一
手直接抓向她的私處。
被害人嚇得魂飛九天,轉念想到自己小孩、頓時湧出滿滿求生欲,但褪到膝間的褲子來不
及穿上,加上蔡男有體型優勢、她起不了身,只能拚命夾緊雙腿不讓蔡男得逞。期間,她
想打110卻緊張得滑不開手機畫面,乾脆用力敲門大叫救命,僵持3、4分鐘後,當班女站
長聽到聲響急忙趕來查看,並高聲詢問「有人嗎?」
被害人聽聞聲響,奮力將手從門縫下方伸出揮舞,但蔡男則企圖頂住門板,不讓女站長強
行開門。被害人見狀,趁機推開蔡男逃出去,隨後女站長見蔡男光溜溜站著不動,立即冷
靜詢問「你們認識嗎?」被害人哭喊「不認識!」站務人員協助被害人就醫,警員獲報趕
來逮捕蔡男,查出他就是前科累累的「尾隨之狼」。
蔡男辯稱,僅想猥褻被害人、沒有強制性交意圖,他脫光衣物是因「在上大號,很熱」。
法扶律師辯護指稱蔡男臨時起意想碰觸被害人下體、造成女方受傷但沒真正碰到,應以強
制猥褻未遂、傷害等罪論處,蔡男願認罪。律師指出,蔡男從小就有精神疾病、僅有12歲
以下心智程度等智能障礙,應減刑。
不過,法官審酌被害人不僅頭、臉擦挫傷,雙大腿內側、下腹部與臀部也掛彩,傷勢多為
下半身,可見蔡男手段與力道激烈、不是單純想觸摸,且監視畫面顯示,蔡男當天上午5
點多就溜進站內,避開清潔人員溜進女廁,躲入廁間逾1小時,被害人是期間第一位進入
的使用者,加上蔡男藏起原本穿著的短袖上衣跟短褲,顯見根本不是因為熱,而是預謀犯
案。
至於律師提出蔡男智能障礙病史求減刑輕判,法官指蔡男有多次侵犯落單女性紀錄,像是
2021年9月16日傍晚於北市內湖運動管理中心,偷看1位女子上廁所後撲倒對方強摸身體,
去年(2023年)10月被依強制猥褻罪判刑1年定讞。
另一起則是,蔡男同年9月5日凌晨3點多,在北市南京東路遊蕩,尾隨1位騎腳踏車回家的
女子,從後勒住脖子拖進暗巷用手指性侵得逞,一審依強制性交罪判刑3年6月,二審加重
改判為4年2月徒刑,最高法院今年(2024年)6月駁回上訴,維持二審判決定讞。蔡母曾
表示無力管束已成年的兒子,蔡男已入監服刑。
法官認為,本案依律師同意採用的另案精神鑑定結果顯示,現年20多歲的蔡男雖有智能障
礙與偏差行為,但他清楚知道偷窺或性侵是犯法的,且蔡男會避開人群、挑選犯案地點與
對象,犯案時未受精神障礙或心智缺陷影響辨識能力,加上蔡男犯案前或犯案時,若旁邊
有人,就會終止行動,明顯具有判斷與評估能力。
法官指蔡男潛藏捷運站女廁犯案,不僅使被害人身受多處外傷、心理衝擊與恐懼難以想像
,女方因此罹患急性創傷後壓力症、焦慮症與恐慌症,此案並造成大眾恐慌,蔡男犯行毫
無情堪憫恕之處,依法定可判刑3年以上、10年以下的強制性交罪論處,雖未遂犯得減刑
,仍判蔡男3年6月徒刑,可上訴。
完整新聞連結: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41028/2843966.htm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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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11600326.A.BB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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