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引述《bluehttp (公鯊小)》之銘言:
: : 6歲私生女繼承1500萬卻要繳5千萬稅 大法官宣告違憲!發回更審
: : 但國稅局根據前開稅法規定,「擬制」3億多元的股票為陳男遺產,向6歲女童開出5千7百
: : 多萬元的遺產稅單,遠超過女童繼承的遺產。女童法定代理人因此打起行政官司,行政法
: : 院一度判決女童敗訴,案經廢棄發回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更審法庭決定聲請釋憲。
: 1. 國稅局
: 國稅局依法行政,行政法院還盼國稅局勝訴
: 國稅局如果不跟女童課稅,不是圖利就是瀆職
: 2. 行政法院
: 行政法院依據法條判決,但因為太不合哩,被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發回
: 但又不知道該怎麼判才合理,有法條規定這筆該收稅
: 依法行政但法條指定的收稅對象明顯不合理
笑死 偷渡大法官耶
這根本就是執行的國稅局有問題
法院還跟著一起欺負六歲小孩
國稅局要追回的是3e的稅款
這3e被當成遺產 要列入遺產稅
妻子拋棄繼承
那這3e就等於被一起拋棄
國稅局就應該直接把這3e追回 退回當初的贈與稅
然後給女童當作遺產
請女童交這0.5e遺產稅
結果國稅局追不回來
就直接把稅一次灌到女童身上
法院還不糾正一起跟著判
這種鬼事情居然可以說大法官存在有必要??
腦子沒問題的都知道前兩個錯很大吧
台灣就是因為容忍行政體系跟司法體系犯錯
這種犯錯了
會被懲罰嗎? 答案是完全沒有懲罰
下次還是會繼續推給下一個女童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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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4.161.1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30182485.A.EF7.htmllpbrother1樓要是所有人都拋棄繼承要跟誰要? 10/29 14:15
3E追回來 收給國家啊
3E追不回來那就國稅局的問題
zephyr1052樓公務員啊 10/29 14:15
→ zephyr1053樓多一事無成不如少一事 10/29 14:16
→ zephyr1054樓柿子挑軟的吃 10/29 14:16
onstar5樓犯個屁錯,是立法院立的法 10/29 14:16
bluehttp6樓法條本來就是很死的 一個字都不能變 10/29 14:16
→ bluehttp7樓不修法 就是無解 10/29 14:16
bebehome8樓你腦子最好,法官跟公務員都腦子有問題 10/29 14:17
→ onstar9樓用一堆超重的刑責要求依法行政 10/29 14:17
→ onstar10樓法律定這樣,你去國稅局你敢省別人5千萬 10/29 14:17
zephyr10511樓你以為修法只能立法修? 行政也可以發 10/29 14:17
→ zephyr10512樓動啊 10/29 14:17
→ onstar13樓你省別人5千萬,自己去土城7年? 10/29 14:18
國稅局這樣搞老招啦
就是要逼女童也放棄繼承
至於說缺的3E股票稅金
他們就兩手一攤 不關偶的事情 阿巴阿巴
會替這種貨色護航的唷 成分我想不用多想了
sdamel14樓以後兒女領千萬零用錢都用現金^^ 10/29 14:18
→ sdamel15樓反正這個案子就是機關捨不得這5000w,而且 10/29 14:19
→ sdamel16樓現在就要,所以 10/29 14:19
white77717樓去看黃國昌的質詢影片就知道為什麼這麼 10/29 14:19
→ white77718樓爛 因為會往上升的通常不是靠實力 10/29 14:20
→ onstar19樓講行政推修法,就要問執政黨的高級官員了 10/29 14:21
→ onstar20樓稅務員沒權力送修法法案的 10/29 14:21
miyazakisun221樓薛丁格的3億 可以同時是贈與 同時 10/29 14:22
→ miyazakisun222樓是遺產 可是同時不是贈與不是遺產 10/29 14:22
hcwang112623樓我跟公務員聊過 他們會反應常被申訴的 10/29 14:28
→ hcwang112624樓法條 但就是不修 大概是怕稅基流失 10/29 14:28
→ hcwang112625樓他這條就像你說的 如果變回遺產稅 就 10/29 14:30
→ hcwang112626樓要規定原本的贈與物也要變遺產 而不是 10/29 14:30
→ hcwang112627樓只有稅 不過國家的法 他媽只管收錢啦 10/29 14:30
→ hcwang112628樓幹 10/29 14:30
preisner29樓拋棄繼承就下一順位繼承 10/29 14:32
wen1230530樓這篇正解,可惜一堆文盲看不懂 10/29 1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