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譜!《原子少年》賴子騰與12歲少女性交遭判刑 驚傳已非首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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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視新聞
即時中心/高睿鴻報導
曾參與知名男團選秀節目《原子少年》的男藝人賴子騰,近日驚傳因與12歲少女性交遭判
刑4年、且上訴遭高等法院駁回。更可惡的是,判決書還指出,賴男也曾與其他未滿14歲
的少女性交,早就知道此舉觸法;且與12歲少女發生性行為後,竟還矢口否認犯行,毫無
悔意。消息曝光後,引發網友一片譁然,紛紛湧入其社群媒體撻伐;而當事人則趕緊關閉
Instagram等社交帳號,低調躲避輿論。
據悉,賴子騰過去就讀科大表演藝術系,曾於2022年參加男團選秀節目,憑藉亮眼的外表
條件收穫不少粉絲,但最終仍於第三輪比賽慘遭淘汰。2022年11月13日晚間,賴子騰於交
友軟體認識12歲少女,雖然後者並未遵守APP規範、也就是滿18歲才能使用的規定,但法
官認定,受害者與賴男見面後,有多次表達自己是未成年。
然而,即便賴男已知少女的年紀僅12、13歲左右,竟仍將她帶回西門町的住處,推上床並
發生性關係。事後,少女自覺心靈受創,向學校的輔導教師報稱此事,才讓案情曝光;老
師趕緊轉告少女母親,後者則馬上帶女兒赴警局報案。被告到案後辯稱,少女使用的「OM
I」交友軟體,僅供18歲以上用戶開立帳號,故堅稱不知少女未成年。
但判決書卻指出,少女雖未遵守開設帳號規範,但仍於個人資料註明「未滿18歲」;且根
據她與其他網友的對話,法院認定,該軟體其他用戶可以認知少女為國高中年紀。因此,
賴子騰的辯詞不被採信。根據少女的說法,兩人先於軟體聊天兩週以上,之後相約見面,
賴男以上廁所為由帶她回家;不料,賴男到家後竟問「要不要試試看」,隨後推其上床、
兩人發生性關係約10分鐘。
至於賴男則是辯詞反覆,一開始坦承性交犯行,但後來又翻供。他表示,一開始之所以坦
承發生性行為,是因為「我覺得帶女生回家,沒有發生性行為,男性自尊說不過去」,荒
謬辯詞令人傻眼。不僅如此,判決書還指出,賴子騰其實過去就曾與未滿14歲的少女性交
,且手法幾乎與本案一致。據悉,賴男曾於2019年7月,透過交友軟體「探探」,約出另1
名未成年少女,並發生性交、猥褻行為。
當時檢警偵辦,賴男同樣辯稱「不知悉該名女子真實年齡」。如今,他又如法炮製想擺脫
法律制裁,但仍連續遭到一、二審判刑4年,上訴也遭到駁回。法官審案後認為,他過去
與兩名未滿14歲的少女性交,顯然已知該行為恐觸法,加上認定少女的供詞屬實,因此確
認賴男的犯行。加上賴男辯詞反覆、否認犯行、沒有悔意,最後依據與未滿14歲女子性交
罪,判處4年有期徒刑。
針對此案,賴子騰的經紀人則表示,公司經紀夥伴、行政夥伴對本案均不知情。如果真有
此事,將根據合約當中「重大不名譽事件」條款,對其做出懲處;並且,也將要求他退訓
、加計違約金。
但根據經紀公司稍早的回應,認為判決書也似乎與事實有出入;因此公司強調,之後將交
由顧問律師提起上訴,爭取還給藝人清白的機會。「若三審定讞後仍然是這個結果,該做
的我們會做,也會承擔相應的責任,非常感謝」,經紀公司說。
https://www.ftvnews.com.tw/news/detail/2024B06W0431/amp
心得:
這就是現在台灣年輕人的偶像素質,通通都靠感情跟打炮糾紛上新聞,若沒出事迷妹們也
還會繼續拼死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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