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約看夜景女喊40次「不要」他硬上 總統

八卦

1459117

約看夜景女喊40次「不要」他硬上 總統府辦事員判刑又撤職

ETTODAY

記者郭玗潔/台北報導

總統府林姓辦事員上PTT約女網友看夜景,在車上不顧女網友喊了40多次「不要」,強行指
侵她得逞,事後林被告上法院,法官審酌他賠償女網友並達成調解,處1年10月徒刑,並給
予緩刑。日前懲戒法院審理也出爐,士林地院認為林的犯行嚴重損害政府信譽,判他撤職,
並停止任用4年。

判決指出,林男於去年7月7日上批踢踢want版,認識女網友小美(化名),並以看夜景為由,
於隔日晚間開車載小美到碧山巖停車場,在車內強行親吻小美嘴唇、耳朵、頸部,又伸手揉
胸並指侵得逞。

事後林男被告上法院,林承認犯行,法官審酌林和小美達成調解,依犯強制性交罪處1年10
月徒刑,緩刑4年。

全案又經總統府移送懲戒法院審理,林辯稱他和小美當時情投意合,但因他無法拿出佐證證
明,為避免社會關切並影響機關名聲,才認罪並和小美商談和解,他自省和女性朋友相處時
,「互動不夠體貼紳士與不尊重」,表示會痛改前非,願意接受一切懲處,今後也會積極參
加公益活動、積極就醫,用重生之身報效國家。

不過法官檢視手機錄影,發現小美當時對林表示「今天才第一次見面」,且已從提高音量到
大聲拒絕,甚至伴隨哭泣聲,對林說了40餘次「不要」及多次「拜託」,但林仍強行侵犯小
美,判定林已嚴重違反公務員保持品位義務,損害機關形象及政府信譽,將林撤職,並停止
任用4年。可上訴。

https://bit.ly/4gaRWqz

嘿,人家上PTT可以約女網友
我們上PTT只能宅男互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15.0.14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32958954.A.2B7.html
kent1樓PTT都可以約喔 11/30 17:29
Forcast2樓看成總統 11/30 17:29
bumerang3樓越想越不對勁 11/30 17:30
elec11414樓ptt可以約炮???? 11/30 17:30
derrick12205樓No means no 11/30 17:30
em46樓 11/30 17:30
NSRC7樓第一次見面 就去看夜景 ?要不要改MOTEL 11/30 17:30
theeht8樓他硬上總統 11/30 17:30
letgo9999樓沒黨證? 11/30 17:30
adon031310樓約砲版就wanted 11/30 17:30
adon031311樓會去po的都心知肚明 11/30 17:31
ck51712樓總統府就是不一樣 11/30 17:31
candysagaboy13樓被 付懲戒 人 林俊劭 11/30 17:31
asgardgogo14樓硬上總統 11/30 17:31
scott010415樓小英公文會不會一直都是黏黏的 11/30 17:31
cisyong16樓PTT都男的吧.... 11/30 17:31
MarcPolo17樓PTT約的到? 不要唬我哦 11/30 17:33
LukeSkywaker18樓原來want板真的約得到人喔(筆記 11/30 17:33
shenmue100119樓以前wanted真的很好約 現在差很多了 11/30 17:33
shikop20樓哥布林辦事員 11/30 17:33
spzper21樓好爽喔和解緩刑4年 11/30 17:34
spzper22樓這算強姦了吧 11/30 17:34
WaWa323樓一定不帥 11/30 17:34
railman24樓40次不要是怎麼數的?== 11/30 17:35
sm90520225樓跑錯地方...來本版都沒問題 11/30 17:35
mysterydream26樓哥布林-1 11/30 17:35
Kazetachinu27樓批踢踢有女森? 11/30 17:35
marktak28樓本文可證 這樣 11/30 17:36
ultraccs29樓強姦還能緩刑 太扯了 11/30 17:36
pinkbest30樓本事件女生赴約又是以什麼心態呢 11/30 1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