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聯合新聞網
2.記者署名:
陳恩惠
3.完整新聞標題:
國中兒校內糾紛 黑道老爸撂30人談判痛毆下場曝光
4.完整新聞內文:
竹聯幫信堂承信會副會長陳威宇去年3月初,因國中兒在校與同學衝突,帶30幫眾私約6名
學生及其家長談判並毆打成傷,桃園地院審結,將陳男依組織、成年人與少年共同對少年
傷害、招募他人加入犯罪組織等罪判應執行4年10月,另聚眾施暴判6月,得易科,可上訴
。
同案被告陳的2個胞弟陳國煜、陳重宇,前者依共同犯指揮犯罪組織罪判3年4月、成年人
與少年共同對少年犯傷害罪判10月,應執行3年10月;後者依成年人與少年共同對少年犯
傷害罪,判1年3月。另名左姓幫眾,也依成年人與少年共同對少年犯傷害罪,判刑6月,
被訴招募他人加入犯罪組織部分無罪;蔡姓、簡姓、鄧姓、郭姓等被訴參與犯罪組織部分
均無罪。
犯罪事實指出,34歲陳威宇自2022年1月間組成有一等會長、二等副會長、三等委員、四
等幹部結構,旗下11組的竹聯幫信堂承信會,陳威宇擔任副會長,招募胞弟33歲陳國煜、
27歲陳重宇擔任高級幹部、左右手,由胞弟等人負責承命,指揮運作承信會旗下成員,以
桃園市平鎮區金陵路開天盤古宮作為據點,平日動員、號召事由多以宮廟、公祭活動為主
。
承信會成員使用IG、FACEBOOK發布承信會聚會活動動態、照片招募成員加入,入會需透過
現任成員推薦給副會長,再由現任成員帶同前往據點面試、在會內上香作為入會儀式,然
後由成員使用LINE將被推薦人加入「虎豹騎」群組,並以「虎豹騎」群組作為下達指令號
召成員從事暴力犯行,如有鬥毆需求即邀集成員前往助勢,陳威宇三兄弟另以「承先啟後
」等群組聯繫幫內動員事宜。
去年3月3日下午,陳威宇就讀國中的兒子和洪姓同學因身體碰撞起口角,經校方調解道歉
,翌日晚間洪生在IG「匿名○○國中」發布誹謗陳子文章,另有同學設群邀同為國中七年
級洪生、陳子等7人討論誹謗文,爭論不休,陳子將校內糾紛回家告訴黑幫老爸。
陳威宇不滿兒子遭洪生等霸凌,以兒子手機利用群組通話向洪生等人恫嚇「我是竹聯幫信
堂的,如果明天沒有到新勢公園,就到學校一個一個抓你們」,讓6名學生心生恐懼,翁
生母親得知此糾紛,認新勢公園沒有監視器,於是向胞妹商借開設的菸酒行談判,並與陳
威宇約5日下午2點見面。
確定談判時地後,陳在「虎豹騎」群組透露兒子在校遭霸凌訊息,陳國煜也發布「3月5日
下午2時要處理大哥兒子事情,能到盡量到,承信會成員提前於3月5日下午1時40分許在育
達路超商前集結」等訊息,當天幫眾們依約抵達集合並前往菸酒行,陳男與家長談判破局
,同日下午2時54分至57分,陳喝令幫眾將鐵門拉下,在場之人共同亮刀恐嚇、徒手毆打
、腳踹造成洪生等7名學生、家長受傷,其中有學生趁隙報警,陳男等鳥獸散,後遭警方
蒐證承信會多起不法行為,提報後逮人送辦。
合議庭審酌,被告陳威宇、陳國煜指揮承信會第7組,復與少年等人至大湧工程行犯傷害
罪,又與被告陳重宇、左男共同與少年,對菸酒行被害人犯下傷害、恐嚇、強制等罪,毀
損菸酒行內財物,危害程度甚高,尤以被告陳威宇為首惡,必須從重量刑。
審理期間陳威宇坦承犯罪,態度尚可,在工程行聚眾施暴行為,告訴人已撤告,可從輕量
處;被告陳國煜僅部分坦承,態度勉可;陳重宇僅坦承部分犯行,其餘均否認,態度不佳
;被告左男於偵查、審理坦承參與犯罪組織及交代經過,認態度尚佳。
法官說,參考菸酒行多名被害人表明,因此案受到諸多深遠的轉學、搬家等負面影響,出
庭的被害人均當庭表示從重量刑等意見,兼衡相關被告品行(特別是相關被告在犯案後的
惡劣言行)、智識程度與生活狀況等情狀,分別量處適當之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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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89猴連國中生都要多打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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