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的南紡購物中心,於101年請建照,核准容積率為363.99%
對照基準容積率280%,獎勵高達30% (363.99% /280%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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扯的是,獎勵30%根本不用成本,只要六年內請建照就有容積獎勵,
而且是針對南紡土地量身打造
https://imgur.com/2EsFSlO.jpg
後來中央政府(馬)發現太扯,下令不能超過20%,
於是南紡購物中心緊急變更建照,最終改成16%容積獎勵,(324.45% /280% =1.16)
https://imgur.com/7fWEiyV.jpg
台北那位「自創20%容積獎勵」的已經被抓去羈押到死了,
台南這位「自創16%容積獎勵」的要不要說明一下?
青鳥要講什麼我也預測到了,
青鳥一定會搬出「都市計畫法臺南市施行細則」說16%有授權依據,
但本案是99年的案子,臺南市施行細則是103年才制定,
99年要看的是「都市計畫法台灣省施行細則」
翻開當時的台灣省施行細則,並沒有任何容積獎勵的規定,只說授權給都市計畫書載明。
同理,「臺北市都市計畫施行自治條例」也沒有任何容積獎勵的規定,只說授權給都市計畫
書載明。
但青鳥馬上就大叫說「是空白授權」「沒有法源依據」,卻忘了當初台南也是如此。
不知青鳥有沒有發現,北檢開始主攻政治獻金、不打容積率了
本案資料
建照:(101)南工造字第03523-02號
使照:(103)南工使字第03406號
賴任職期間:99年12月~106年9月
都市計畫書:
https://udweb.tainan.gov.tw/News_Content.aspx?n=17104&sms=17978&s=7663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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