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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自由
2.記者署名:
王捷
3.完整新聞標題:
間接觸臀8次算騷擾 機車男大逆轉判刑
4.完整新聞內文:
台南市一名葉姓男子,三個月內跟蹤女子「小花」十一次,還藉機觸摸小花的機車座墊八
次,被控違反跟蹤騷擾防制法。台南地院審理認為,摸坐墊與「性或性別」無關,判葉男
無罪;案件上訴後,高等法院台南分院的見解不同,二審合議庭認為坐墊會接觸臀部,多
次摸特定人的機車坐墊,具有與性別相關的意涵,逆轉改判葉男半年。
一審認為無關性別判無罪 二審判半年
葉男被控前年的七月至九月間,多次在小花任職的公司外逗留,甚至尾隨,女子母親察覺
後告知女兒,小花調閱相關監視器檢視,確認葉男的行為異常又可疑,向警方報案。
監視器畫面等事證顯示,葉男不僅多次於小花公司打烊時段,在附近徘徊,還將自己機車
停放在小花的機車後方,除操作手機,也有觸摸小花機車坐墊等舉動,三個月間觸摸小花
的機車座墊多達八次;警方依違反跟蹤騷擾防制法移送台南地檢署,檢方將葉男起訴。
辯機車重心不穩才順手扶
南院審理時,被告供稱觸摸機車坐墊是倒車習慣、或自己機車重心不穩時順手扶住旁邊的
車輛,且他未與小花有所接觸,難以證明他跟蹤騷擾;被告還稱,多次出現在小花公司附
近,是因為常去那邊的飲料、漢堡店買東西。
南院法官認為葉男的行為可疑,但難以認定其目的與「性或性別」相關,小花是在母親提
醒後才發現異狀,在此之前並未感到恐懼,無法認定葉男的行為已足以影響小花的日常生
活或社會活動,依此判決葉男無罪。
二審則推翻一審無罪判決,台南高分院認為葉男的行為具持續性,他多次於小花下班時段
出現在對方公司外,頻繁在同一地點活動不是偶然,觸摸機車坐墊的舉動也非單次事件,
而是反覆發生,且坐墊為騎士臀部接觸部位,具有與性別相關的意涵,非單純的身體支撐
行為。
合議庭法官指出,跟騷法的規範,不需要被害人在當下即有所察覺,只要對方行為已使被
害人事後感到畏懼,並影響其生活,即符合犯罪要件;小花發現異狀後,出現精神壓力服
藥治療,日常生活確實受到影響,將葉男判刑半年、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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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我看了甚麼判決?
台南高院認為 男子 摸女方的機車坐墊 構成 間接 觸臀
...
所以羅志祥小豬 是不事隔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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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新聞] 每天愛愛3次 她在半年內狂瘦50公斤 看板 Gossiping
時間 Mon Oct 12 16:26:25 2015
→ kitune: 好胃口10/12 16:26
→ cake10414: 肥宅表示: 10/12 16:26
推 all0pha765: 難怪三樓那麼痴肥 因為沒做愛 10/12 16:27
→ all0pha765: 幹你老師10/12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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