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nextapple
2.記者署名:
【記者凃建豐/高雄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馬頭山水源地遭棄置大量廢棄物!水鹿、穿山甲棲息堪慮 7環保蟑螂數萬交保引民怨
4.完整新聞內文:
高雄馬頭山自然生態保育區是第三級保育類臺灣水鹿及穿山甲等野生動物棲息地
,屬於水源區,卻遭不法集團棄置大量鋁渣及其他不明廢棄物,棄置範圍還涵蓋國有地及
綠能廠商土地。橋頭地檢署接獲環保團檢舉,上週四(20日)執行拘提陳姓被告等7人到
案,訊問後認犯罪嫌疑重大,且有羈押之必要,均向橋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經橋頭地院
裁定分別以新臺幣8萬元、7萬元、5萬元等金額交保。檢察官在收到裁定後,考慮抗告。
法院開庭認為涉案7人無羈押必要性,僅以5到8萬元交保候傳,引起居民不滿,
今聚集馬頭山陳情要求司法單位重視,盼檢調、司法單位嚴辦,檢方也將持續檢具更多事
證,嚴懲惡行。
橋檢今年1月間接獲環保團體檢舉,有不肖集團在馬頭山自然生態保育區棄置事業廢棄物,
檢察長張春暉指派主任檢察官陳竹君及檢察官楊翊妘指揮偵辦,並召集保安警察第七總隊
第八大隊、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旗山分局、六龜分局、屏東縣政府
警察局里港分局組成專案小組,迅速對於不法棄置集團進行查緝,由楊翊妘檢察官親往現
場勘驗。
該廢棄物棄置場址涵蓋國有地及綠能廠商土地,遭不法集團棄置大量鋁渣、廢橡樛、廢塑
膠、營建廢棄物混合物及其他不明廢棄物,掩埋深度超過4公尺,掩埋廢棄物量約為
2804.5立方公尺,對於國土自然環境已造成危害,初估清運處理廢棄物費用金額已逾1億
元。
檢察長張春暉指出,載運廢棄物及提供土地堆置廢棄物均為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之重
罪,請民眾切莫貪圖小利而涉犯重責。
高雄市環保局配合橋頭地檢署指揮偵辦,運用空拍設備及現場量測技術,推估回填廢棄物
量體近2,800立方公尺,並運用縮時攝影及遠端監視系統進行蒐證。
2月20日環保局配合橋頭地檢署、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八大隊屏東分隊展開
聯合行動,並於現場進行大規模開挖。經現場勘查,表層即發現營建廢棄物及疑似廢鋁渣
,並陸續開挖8處,挖掘出大量回填廢棄物,包含廢鋁渣、廢橡膠管及營建廢棄物等。
環保局說,非法棄置廢棄物觸犯《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未經主管機關許可,提供土
地回填、堆置廢棄物。將處一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可併科新臺幣一千五百萬元
以下罰金。」;倘個人或公司行號未取得主管相關許可,從事廢棄物貯存、清除或處理業
務,違反同法第41條規定者,可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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