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化交通數據 有員警「拜託」醫師延後拔管
2025-03-03 00:58 聯合新聞網/李奕昕
https://udn.com/news/story/7266/8581478
世界衛生組織與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定義交通事故卅日內死亡都算死亡事故,台灣警察機
關仍以當場或廿四小時內死亡為標準,原供警察內部使用的數據,因需陳報交通部,曾有
縣市長擔心影響政績而開會時斥責警察局長「死亡車禍變這麼多,你們在搞什麼?」對警
察形成壓力。
官警說,有員警為「美化數據」不填輸A1類,甚至「拜託」醫師或家屬施打強心針或延後
拔管,以「再救救看還有機會」說服家屬,希望「拖過廿四小時再宣告死亡」,另將不少
輕傷未送醫的車禍,從A2類(受傷或超過廿四小時死亡)改輸入A3類(僅有財物損失)。
據了解,台北、新北、台中、高雄、基隆、嘉義市警察局自有事故系統,整理後才上傳警
政署系統,署為免「吃案」,去年七月將這六縣市與署系統串接,以管理稽核,今年一月
一日上路;另外,警政署每月函文法醫研究所調閱意外死亡資料,稽核發現地方警察局未
填輸會函文釐清,經查匿報依規懲處。
有警察局以事故可能是心肌梗塞、中風等疾病死亡,須待檢察官相驗、複驗解剖釐清後填
輸。官警說,警政署從未有此規定,應在期限內填輸,若經檢方確認死因非事故,再函文
署撤銷。
6.備註:
過去就很常在美化數據 不分縣市 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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