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ETtoday
2.記者署名:林東良
3.完整新聞標題:台南水產直播業設「轉盤」遭控強迫消費 消保會回應了
4.完整新聞內文:
台南某直播水產業者於促銷活動中設置爭議性轉盤遊戲,要求消費者額外消費否則公開個
資並張貼負面標籤一事,台灣消費者保護協會嚴正指出,業者此舉可能已涉嫌違反《消費
者保護法》及《公平交易法》,呼籲業者應立即停止不當行為,同時提醒消費者務必維護
自身權益。
台灣消費者保護協會指出,有民眾指控:「家人在某店消費後,另外花10元參與抽獎活動
,但活動的輪盤上有幾個選項是現場消費xxx 元,後來店家解釋說是轉到要再另外消費!
想請問店家的行為是否能算是強迫推銷?」,民眾還指控店家會強迫消費,他們還會在賴
的匿名社群說要把「賴皮」(抽中現場消費但沒消費)的人照片洗出來貼輪盤!」。
台灣消費者保護協會說,消費者詢問此件係台南某直播水產業者於促銷活動中設置爭議性
轉盤遊戲,要求消費者額外消費否則公開個資並張貼負面標籤一事,台灣消費者保護協會
嚴正指出,業者此舉可能已涉嫌違反《消費者保護法》及《公平交易法》,呼籲業者應立
即停止不當行為,並提醒消費者應主動拒絕。
台灣消費者保護協會表示,經該會派員調查現場,轉盤確實與消費者提供的圖片相同,且
清楚看出該業者轉盤設計包含「現場消費XXX」的強制性選項,其中 強迫消費選項所
占比例幾達一半!若消費者未配合消費,社群對話竟威脅公開照片且類標註「賴皮客戶」
?此類行為恐已明顯牴觸《公平交易法》第25條禁止「欺罔或顯失公平行為」以及《個人
資料保護法》第20條規範個資利用限制,還有《消費者保護法》第4條明定企業經營者應
維護「交易之公平」!
台灣消保協會呼籲業者秉持良善!並呼籲:一、消費者慎選行銷活動參與,任何行銷活動
都應詳閱活動規則,並主動拒絕「未告知風險」的附帶條件,若發現「不消費即懲罰」條
款應立即存證檢舉;二、呼籲消費者堅守個資保護底線,以直播畫面為例,社群任何屬個
人肖像權範疇,未經同意不得公開使用,如果遇業者威脅公開個資,可立即向平台檢舉並
報警處理;三、呼籲業者應有契約自由權利認知!消費者有權拒絕強制附加消費,店家不
得以任何形式施加壓力,消費者若遇此種情形可保留對話紀錄與交易明細作為申訴證據!
台灣消保協會將發文給相關主管機關介入調查,並將持續追蹤後續發展。呼籲所有業者應
秉持商業倫理,任何行銷手法皆不得損害消費者尊嚴與法定權益。消費者更應提高警覺,
共同抵制不當商業行為,維護健全消費環境。
台南市政府法制處主任消保官馮祺雯指出,本案市府雖然尚未接獲消費者的申訴,但業者
的行為有可能觸犯《公平交易法》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的疑慮,而且對消費者的權益可
能有損害之虞。消保官將會同市府相關單位前往查核,如發現有不法情事,即由各目的事
業主管機關依法規進行後續處理。消費者如果因為本案發生消費爭議,可以向市府法制處
提出消費爭議申訴,由消保官協助處理。
直播水產業者表示,該促銷活動訂有遊戲規則,消費者本應看清楚規則再決定要不要參與
,如不懂也可詢問,業者會說明清楚,不能說參與遊戲後才反悔說不要,促銷活動1個星
期左右,像龍蝦被撈4萬元,草莓也有80幾籃,不能有好處就拿,不想要就說不要,這對
業者也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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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50324/2930819.htm
6.備註:
不知道該業者學夜市業者的模式會不會還會被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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