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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自由
2.記者署名:
記者王錦義/花蓮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涉「查水表」!花蓮縣民政處長明良臻聲押 副處長吳俊毅30萬交保
4.完整新聞內文:
國民黨立委傅崐萁遭罷團提議罷免,花蓮縣政府戶政人員遭質疑「查水表」、施壓連署人
,檢調昨(25)日搜索、約談,晚間移送複訊後,花蓮戶政主任鍾威霆20萬元交保,民政
處副處長兼花蓮縣選委會總幹事吳俊毅30萬元交保,凌晨花蓮縣政府民政處明良臻聲請羈
押禁見。
花蓮縣政府行政暨研考處長陳建村今天上午表示,對明良臻被聲押,縣府表達最堅定的支
持,「堅信同仁依法行政、清白無虞」,依法執行職務,沒有洩漏個資或違反選罷法,期
盼司法機關能儘速釐清真相。
花蓮地檢署25日指揮調查人員搜索花蓮縣政府民政處、花蓮市戶政事務所等處,帶回民政
處長明良臻等12名嫌疑人及證人,晚間近10點把明良臻等7人,依據違反選罷法、個資法
等嫌疑陸續移送花蓮地檢署複訊。
昨天傍晚7名被告陸續被移送地檢署,陳姓、蔡姓、王姓等4名公務員分別以2萬到3萬交保
,明良臻等3名縣府主管,約在晚間9點46分移送到花蓮地檢署,花蓮戶政主任鍾威霆20萬
元交保,民政處副處長兼花蓮縣選委會總幹事吳俊毅30萬元交保,明良臻今凌晨則被檢方
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據了解,明良臻等3名主管疑似在事件爆發後,就有串證、滅證的跡象,手機相關訊息也
都被刪光,檢調人員除了透過科技方式還原手機,也認為明良臻擁有實質影響力,恐對公
務員有施壓、串證之虞,因此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花蓮地院將開庭審理。
花蓮地檢署指揮台北市調查處、花蓮調查站及調查局東部地區機動工作站等調查人員,昨
前往花蓮市戶政事務所、縣府民政處及官員住處等處,持法院核發的搜索票進行搜索,事
後帶回明良臻、吳俊毅、鍾威霆、陳姓股長等12人。
檢方認為被告明良臻等人知悉罷免提議人名冊簽章的查對,是屬於花蓮縣選舉委員會權責
,選委會僅委託縣府針對提議人別、身分等進行查核,並未委託戶政機關查對提議人簽章
真偽,被告涉嫌利用縣選委會請戶政查對罷免提議人名冊戶籍資料機會,於法定職權外,
違法利用罷免提議人名冊個人資料,涉有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嫌。
花蓮縣議會昨也舉行「查水表」事件的專案會議,由縣議員楊華美召集,議員鄭寶秀、張
美慧、胡仁順、林則葹出席,會中邀請12鄉鎮的戶政人員說明罷免查對的流程跟作法。各
戶所人員都證明戶政機關僅是受選委會所託,針對提議人別、戶籍、身分等資料在電腦上
進行查核,並不用到現場確認,所有個資都有專人保管,不能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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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WOW 是不是應該先讓子彈飛一下 看法官動作...再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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