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ettoday
2.記者署名:
吳銘峯
3.完整新聞標題:
黃子佼部分認罪求改判 被害人要他拿2千萬成立基金會遭拒
4.完整新聞內文:
知名主持人黃子佼因收藏2259部未成年青少年性影像影片,遭台北地方法院依照違反《兒
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一審判處有期徒刑8月。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二審26日首度開
庭,黃子佼維持一貫開庭模式,均不發言,快步進出法院。據了解,他這次開庭僅部分認
罪,並請求改判得易科罰金之刑。另外被害人方面也要求黃子佼道歉,並拿出2千萬元成
立相關的基金會,遏止未成年性影像傳播,但黃子佼不答應。
曾獲金鐘獎最佳綜藝節目主持人獎的黃子佼,原本形象良好,甚至還在2022年間代言司法
院即將推行上路的「國民法官」制度,結果2023年6月間他也捲入演藝圈Metoo風波,爆發
性騷擾少女的醜聞,黃子佼的正面人設與演藝事業瞬間全毀。檢方之後搜索黃子佼的住處
,更在他電腦硬碟內查扣大量從情色網站「創意私房論壇」購買下載的少女性影像,年紀
最輕的「女主角」僅是小學生,黃子佼更是論壇高級會員。
案情爆發後黃子佼形象再受到嚴重打擊,他原本在檢方偵查時認罪請求緩起訴,台北地檢
署一度做出緩起訴、為期2年,並須支付公庫120萬元,黃子佼還須繳交1200字悔過書。黃
子佼當時PO文公開道歉,稱「錯了就是錯」、「虛心認錯與反省,永不再犯」、「將來請
用力監督,給我向前更新的機會」。不料全案經高等檢察署撤銷發回,北檢重新偵查後,
對黃子佼提起公訴。案件進入法院審理程序。
一審法院審理時,黃子佼改口否認犯案,辯稱「下載了還沒看」、「下載就擺著」,且堅
稱「影片不是我拍的」。但一審法院仍認定他無故持有未成年性影像,數量高達2259部,
因此判處有期徒刑8月。案件上訴二審。
二審高等法院26日首度開庭審理,黃子佼維持一審開庭模式,穿著一樣的藍色上衣、白色
鴨舌帽「戰袍」出庭,也不願停留多回應,快步上樓。庭訊採不公開審理,約50分鐘左右
結束。黃子佼離開時,媒體推擠拍攝,他在上車前,深深鞠躬5秒鐘,而後倒退上車離開
。
據了解,黃子佼上訴後,打算拚得易科罰金之刑或緩刑,避免入獄。不過他在庭上僅承認
部分罪名,對於不認罪的部分,辯稱「這些都是成年女子,並非未成年性影像」、「下載
時不知道是未成年性影像」等等。另外一審判決後,有不少被害人在二審時出面指認,讓
審理程序更複雜。而庭訊中,被害人要求黃子佼道歉,但他也不願意;此外,被害人要求
他提出2千萬元,成立相關的基金會,以遏止此類案件發生,但黃子佼也不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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