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那個喔
我是覺得
社工師就做好自己的工作就好
法律的事情就回歸到法律
請不要以為自己是律師
: 成天造謠把自己當真理,走出現實世界才發現自己是北七我是覺得
社工師就做好自己的工作就好
法律的事情就回歸到法律
請不要以為自己是律師
無論在網路或是現實世界
我是希望你不要再試圖繼續用錯誤的資訊洗腦別人了
: 答案:善款僅待墊,非支付,訴訟曠日廢時,且九成以上民眾不知道怎樣走訴訟程序
: 真相:九成以上民眾根本不知道要怎樣走訴訟,且訴訟到定讞得花很多時間
: 民眾委託政府求償以及協助訴訟,先把補助款領回去
: 如果訴訟結束之後賠償比補助款高,就補差額,比補助款低就直接補助不追回
: 對於民眾來說,我不覺得這決定有錯,可以讓民眾省掉訴訟的時間壓力
: 而善款也僅是待墊,市府必須編列預算逐年將款項還給善款
: 所以怎麼看都是雙贏的選擇,或許不完美,但也不吃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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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應該是一個民智未開化的地方吧
所以才能有這種奇葩的結論
https://www.pplomo.com/article/news/15082高雄應該是一個民智未開化的地方吧
所以才能有這種奇葩的結論
高雄氣爆國賠法扶總召孫健萍律師表示
當時
是自願放棄。
其實根據憲法96條,人民有訴訟權,訴訟是有選擇權的,有刑事起訴後附帶;
民事損害賠償,或者是告民事的代位求償,或者是告國賠訴訟。其實國賠訴訟對於民眾的
保障最完整。
去年6月22日法院也判高雄市政府須負4成的責任,而榮化3成,華運3成,高雄市政府責任
對大。
高雄市政府當時用話術導引民眾加入代位求償,結果經過2年時間,讓對市府求償民事損害賠償,或者是告民事的代位求償,或者是告國賠訴訟。其實國賠訴訟對於民眾的
保障最完整。
去年6月22日法院也判高雄市政府須負4成的責任,而榮化3成,華運3成,高雄市政府責任
對大。
時效罹於消滅。
,
孫律師指出,他還到高雄市法院檢察署對陳菊提告刑事,在這種情況時,陳菊才說國賠也
可以比照申請裁判費。
孫律師又表示,
高雄市政府是經過法院認證的,它是假公親真事主孫律師指出,他還到高雄市法院檢察署對陳菊提告刑事,在這種情況時,陳菊才說國賠也
可以比照申請裁判費。
孫律師又表示,
,而且是真正的肇事主
,其中這個代位求償更是非常有爭議,因為高雄市政府到處去收購這個債權,就像討債集團在收購債權一樣,收購債權的金額
是空白的,「各位知道討債集團是這個樣子,我A委託B討債公司去要錢,要到100萬的話
分50萬,一旦金額空白有很大風險,譬如債權人想要回一百萬,討債的找到債主,債主說
我只有70萬,我40萬給你,你說你只討到30萬,這30萬還五五對分,債權人只討回15萬,
但他不知道討債人和債主已勾結。」
高雄市政府在這個過程裡,他金額空白,又沒有提告自已,經過2年之後讓這個選擇權罹,其中這個代位求償更是非常有爭議,因為高雄市政府到處去收購這個債權,就像討債集團在收購債權一樣,收購債權的金額
是空白的,「各位知道討債集團是這個樣子,我A委託B討債公司去要錢,要到100萬的話
分50萬,一旦金額空白有很大風險,譬如債權人想要回一百萬,討債的找到債主,債主說
我只有70萬,我40萬給你,你說你只討到30萬,這30萬還五五對分,債權人只討回15萬,
但他不知道討債人和債主已勾結。」
於時效消滅。
想了解更多的,可以看這裡
這種事主變公親,硬是撐過2年,讓災民無法求償的鬼扯淡的事情
竟然可以發生在台灣
他媽的就好像我和幾個壞人拿瓦斯桶炸你全家
炸完以後再"幫你"向壞人求償
殊不知我自己才是壞人共犯
你在民事上完全沒辦法向我求償
結果你還對我感激涕零(?)
這還真像是東南亞國家會發生的事情啊
喔對了 怕被DPP告的網友 現在可以放心討論了
因為陳菊已經就這件事情告過謝寒冰,但是已經被駁回了
法院認證,善意合理評論^^
高等法院認證
全歸責市府,廠商無罪
結果市府處理事情是這種態度
這樣你也能引以為榮?
三小?
: 不敢說每個政策都災後補助都是正確也必要的,但至少高雄市政府確實是以人民考量
: 不把焦點只放在受傷以及死亡的民眾上面,而是兼顧產業、就業、勞工以及救助等問題
: 傷亡者給慰助,受影響者協助就業,給予店家廠商實際支持不讓他們倒閉造成問題
: 努力招商跟推展產業,讓在地店家以及產業不會受到毀滅而有在起機會
: 你可以說高雄不好,你可以說高雄做的不夠,想的不夠廣
: 但把高雄說成貪污、亂搞、騙錢的酸民們,說北七真的只是便宜你了!
高雄也沒那麼糟啦
但看看你的發言,我大概能理解
高雄會變成現在這樣,真的也只是剛好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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