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ETtoday新聞雲
2.記者署名:
記者郭玗潔/台北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正妹實習醫吃藥紅線捷運斷片 慘被7旬翁帶去北投溫泉旅館性侵
4.完整新聞內文:
台北一名年過7旬的石姓老翁搭淡水捷運時,見一名正妹小萱(化名)因服安眠藥而精神恍
惚,假借要送她到診所看診,趁她不知抗拒時,帶她到北投溫泉旅館性侵得逞,案發後還
搜尋小萱臉書,不斷留言「女神」、「性感」騷擾,被小萱告上法院。全案經士林地院審
理,法官判定石男犯行屬實,依犯乘機性交罪,處3年4月徒刑。石男不認罪,上訴被駁回
,可上訴。
判決指出,石男於2023年3月24日下午2時許搭淡水捷運,在車廂內時,見年輕貌美的小萱
手機頻掉、站立不穩、反應遲頓且語無倫次,已呈現精神恍惚狀態,石男假裝好心要陪她
到士林某身心科診所就診,但到場時發現診所正午休,竟利用她意識混亂不知抗拒時,將
她帶到北投一家溫泉旅館性侵。小萱隔日醒來察覺有異,報警處理,內衣褲也採集到石男
DNA。
小萱證稱,她記憶斷片,只記得她當日下午在診所外敲鐵門,接著記憶跳到她在一個公車
站,下一個片段就是她躺在白色的床上,看時間已是晚上7點,最後一個片段是石男這個
陌生人將她帶回身心科診所,她發現包包內有藥袋,但完全沒印象,診所看她狀態很差,
最後叫計程車送她回家,後來醫生說她提及那天吃了10顆安眠藥。原本她對石男完全沒有
印象,因案發後石男不斷傳發訊息及照片給她,她才想起來。
石男則在審理時承認,他雖和小萱在旅館發生關係,但小萱意識清楚,兩人是合意性交。
不過法官調閱捷運、公車、身心科診所、溫泉旅館監視器畫面,發現小萱搭公車前往旅館
時,呈現昏睡狀態,在旅館走路也蹣跚、緩慢,由石男牽著,而在旅館之後,小萱因記憶
力喪失,由石男陪同小萱回診所看診等情,和小萱證詞都相符。
另外,石男在小萱臉書留言「請妳以後(千萬)不要再發生像那天妳的樣子。完全像吃了
某種藥物,或是迷幻藥?妳差不多是陷於半昏迷狀態。走路無力,手機一直掉,眼張不開
,站不穩,講話也語無倫次…最後看了妳手上的藥單,我才能帶妳去妳要看的醫院。…請
妳千萬不要再發生類似情況。」更能證明小萱當時呈現半昏迷狀態。
法官認為,石男案發後搜尋小萱臉書,且從2023年3月31日到4月8日止,不斷發訊息騷擾
、邀約小萱見面、表示想當小萱閨蜜,在她臉書留言「女神」、「優秀」、「美麗」、「
性感」等字眼,最後發文警惕要小萱「保護自己」等語,要她不要再服用過量安眠藥以免
又遭有心人利用,更是出於石男的親身經歷。
法官說,小萱年僅28歲,為知名大醫院實習醫師,且一再表示「石男是老人,不是她的朋
友圈、不是她喜歡的類型、不會跟他交往」,講到激動處甚至趴在桌上大哭,並不同意和
石男發生性行為。而石男和小萱素不相識,只因偶遇,見她長得漂亮,利用她服藥半昏迷
狀態,帶到溫泉旅館性侵,犯後又不承認犯行,拒絕賠償,審酌石男無前科,從事新聞與
翻譯工作、目前無收入,事後送小萱回診所,還有點良心等情,依石男犯乘機性交罪,處
3年4月徒刑。石男上訴被駁回,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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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70歲老男人還這麼色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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