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聯合新聞網
2.記者署名:
聯合報/ 記者 林宛諭/彰化即時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正新輪胎創辦人被盜墓 前司機挖骨灰勒贖6000萬遭判刑
4.完整新聞內文:
彰化縣知名正新輪胎創辦人羅結2019年去世,今年2月卻發生他的墓園遭盜,凃姓前員工
夥同張姓男子盜取骨灰罈,再與林姓友人欲向羅結次子、正新前董事長羅才仁勒贖六千萬
元,被警方逮獲,彰化地方法院依恐嚇取財等罪判處凃男等3人各3年8月到7月不等徒刑。
判決書指出,48歲凃姓男子是羅結的前司機,在正新輪胎工作十八年,三年前因違反員工
忠實義務及工作規則,並有不法行情節重大,經廠商檢舉遭公司發現後自請離職。
凃男卻因缺錢花用,今年二月八日晚間與張姓友人開著自小客車到羅結位於彰化某公墓內
的家族墓園盜墓,兩人輪流持油壓剪破壞墳墓鐵窗,自窗口爬進墳墓內打開鐵門進入,找
出羅結骨灰罈,2人再使用拔釘器破壞隔絕骨灰罈與外界的水泥牆面,盜走羅結骨灰罈。
據了解,凃男要盜走老董的骨灰罈前,還向老董拜拜請求老董原諒,說他是不得已缺錢,
才出此下策,盜走後即將骨灰罈放在自己車上藏置。
凃男並將羅結次子羅才仁和媳婦邱女的手機號碼告訴張男,並拿三千元給張男買手機和門
號做為恐嚇取財作案工具,張男的友人林男也加入勒贖行列,由林男於二月九日與十日打
電話給羅結媳婦邱女說「我有你爸的東西,我要向你求財三千萬,不然我就毀掉你爸爸的
東西或向報社公開」,張男同時也用作案手機傳簡訊給邱女「現在都是不說就對了,那沒
關係我就毀了他,你爸的東西,報社公開」。
張男於二月十三日再傳送骨灰罈照片及簡訊給邱女說「我們只求財,這個東西一定歸還,
只要我們拿到我們要的,保證歸還你們,最好不要報警,你們的一切我們都很了解只要報
警馬上公開各大媒體,準備六千萬,三點之前準備好你們也可以去山上看一下,記住我們
只求財不求事的」、「如果不理我就丟池」、「那我會傳毀掉的影片給你們看又會傳上各
大媒體」等文字簡訊,已將贖金提高到六千萬元。
二月十四日張男再傳簡訊給邱女說「不處理壞掉拍影片放開世界國際網站最好是不要再拖
了」、「那就把現金準備好,我們拿到你就可以要回你老爸了」,十五日再傳「我說保證
完整歸還不要再說那些」、「不然就公開」、「剩下一個小時12點一到自己看著辦」。
羅家同時也報警,警方在二月十五日逮到凃男與張男,十七日逮到林男到案。法官發現,
凃男離開正新後,經營小吃攤,負債二百七十萬元,張男和林男都曾有毒品前科被判刑,
是累犯。
法官認為,凃男是有相當社會智識及經驗之人,對亡者及其家屬之禮儀習俗均應瞭解並予
尊重,竟罔顧讓亡者安息的民情風俗,竟為獲得鉅額款項,即發掘亡者墳墓,盜取骨灰,
除造成墳墓損害,也造成家屬於痛失親人承受無限感傷後,再次無端遭臨精神上的打擊,
違反社會善良風俗甚鉅。
三人因此被依共同發掘墳墓而盜取火葬之遺灰罪、共同恐嚇取財未遂等罪判刑,凃男與張
男均被判刑三年八月,林男被判七月,全案可上訴。
羅結發跡充滿傳奇,從一個輪胎行學徒到創辦輪胎公司,擠身到國際知名品牌,且羅結高
齡九十七歲去世,並不刻意避稅,他和妻子遺產稅挹注約廿六億給在地大村鄉,讓大村鄉
公所脫貧,不僅能有經費建設地方,還能發給每位鄉民二千元振興禮金、為鄉民辦意外險
,被地方視為大善人,他的骨灰被盜也讓地方人相當震驚,不過能在骨灰被盜八天就破案
,也讓人稱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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