妹子相親帶23個親戚「一頓飯8.5萬」 請客男吃一半逃跑被告了
ETTODAY
記者柯沛辰/綜合報導
浙江29歲劉姓男子2020年10月在媒人介紹下,滿心期待地到餐廳赴約,不料女方聽說他要
請客,竟一次帶了23個親戚來蹭飯,吃掉約新台幣8.5萬元。劉男一看帳單面色鐵青,中
途落跑,結果被女方家人告上法院。近期一名律師在網路上揭露這起荒謬案例,並分析了
關鍵3點,認為劉男此舉應不構成「逃單」。
起初劉男得知張姓女子願意與他見面,高興得欣喜若狂,特地挑了他最常去的高檔餐廳,
並主動提出請客,想著展示應有的氣度,給女方留下一個好印象。沒想到相親當天,劉男
一看到女方現身,臉上的笑容漸漸就僵住了。
原來,張女身後還跟了23個親戚,一行人浩浩蕩蕩、有說有笑。劉男強作鎮定,簡單寒暄
了幾句,但2個包廂、4個酒桌通通被填滿,他和張女本該是這場約會的主角,最後卻被分
隔坐在2個包廂各自招呼,全程沒有機會深入多聊一句。
儘管這頓飯吃得如此艱難,劉男仍安慰自己「就當提前見家屬了,反正早晚要見的」,但
他還是趁著中間上廁所的空檔,悄悄問店員「這頓多少錢?」沒想到一問才知道,這餐竟
要價8萬5000多元。
店員透露,女方親友打包帶走不少高檔菸酒,所以才這麼貴。劉男一聽徹底坐不住了,趁
隙拔腿就走,逃之夭夭。由於店家也知道劉男是老客戶,所以也沒說什麼,心想反正人這
麼多,總有人得買單。
事後,張女親友發現劉男逃跑,只好摸摸鼻子付錢。不過,張女仍希望這頓飯能雙方平分
,但劉男只願意負擔1萬9千元,最後女方親友惱羞成怒,一狀告上法院。法院審理後,判
決劉男只需要支付男女雙方消費的部分,平均下來約5000元台幣。
一名律師就認為,23人的數量超出常理,不符合社會一般公序良俗的基本認知,所以在法
理上這部分消費不屬於劉男默許範圍。即便「逃單」行為是違法的,但在上述案例中,劉
男也是知道這麼多人在,最後肯定會有人買單,才一走了之。
律師指出,劉男並未對店家構成侵占,店家也未蒙受損失,而張女的損失也是因為親友消
費。更何況,相親過程中彼此的承諾本就沒有約束力,即使以口頭協議的性質來看,也只
對張女有一份贈予義務,其他人的消費應當各自承擔。
律師提醒,相親是民間自發活動,相互關係出於自發,各自的約定和承諾只涉及信譽,並
不具有法律效力。但所謂真心換真心,不要輕易搞些花招來試探人的底線,尤其是較為過
分的形式,在實際利益的問題上故意損人利己是不好的。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30607/251474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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