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快訊/詐4億奪3命被起訴2811罪 「藍道」

八卦

41222957

1.媒體來源:ETtoday

2.記者署名:黃宥寧

3.完整新聞標題:快訊/詐4億奪3命被起訴2811罪 「藍道」拒國民法官參審獲准了

4.完整新聞內文:
「台版柬埔寨」詐4億狠奪3命,首波起訴幹部「S姊」傅榆藺等29人,11月一審法院宣判
,第二波主嫌「藍道」杜承哲、「泰勒」薛隆廷、「西利亞」洪俊杰、「強尼」王昱傑等
4人被依私行拘禁致死等罪起訴後,杜以案情繁雜為由,聲請不行國民參與審判,士林地
院裁定該案不行國民參與審判,可抗告。

起訴指出,2022年9月至同年11月28歲首腦「藍道」杜承哲,與「西莉亞」洪俊杰、「強
尼」王昱傑,以求職為由騙307被害人,當中61人遭拘禁釀3人死亡,另有246人誤信「投
資詐騙」,詐得3億9667萬7969元,士檢偵辦後依私行拘禁致死等罪將4人起訴,並依國民
法官法第5條第1項第2款規定,屬國民參與審判案件,法院收案後,分為112年度國審重訴
字第1號。

上月士院開庭,被告4名律師指出,審前協商會議認該案情繁雜、時間冗長,不宜由國民
法官審判,請求改行通常程序進行。蒞庭檢察官表示,本件討論到加重結果犯、涉虛擬貨
幣等專業知識,而提示證據所需時間,包括傳喚證人、通聯及鑑定報告結果,須逐字唸給
國民法官聽,每項證據所需時間,經法官加總共須8560分鐘。

士林地院今(26日)表示,本案涉及詐欺集團將人頭帳戶被害人私行拘禁於特定地點,並
使被害人施用毒品,更因此導致部分被害人死亡,且涉及詐欺金額達4億以上,對公共利
益、社會秩序均產生嚴重影響,若使國民能參與本案審判,固然有希望達成國民法官法第
5條立法理由中使國民參與審判作為刑事審判「櫥窗」的作用。

然而,以罪名計算,被告薛隆廷、洪俊杰、王昱傑被起訴各702罪,杜承哲則被起訴705罪
((3嫌×702罪+705罪);若以檢察官主張事實內容,至少也需審理關於267名遭詐欺、
洗錢被害人、58名遭私行拘禁後被強盜或遭非法施用毒品被害人、3名遭私行拘禁致死與
遺棄屍體被害人,合計328個犯罪事實,足見起訴犯罪事實極端龐大,非耗費相當時間,
顯難以審理終結,更難使國民法官清楚瞭解各犯罪事實。

再依據檢察官協商會議、準備程序所陳述與今年8月1日補充理由書內容,檢察官以被告4
人均承認犯罪之前提下,聲請調查證據合計已共有千項以上,合計調查所需時間則有8560
分即143小時(小數點後四捨五入),若以每日6小時審理時間計算(即每審理1小時,休
息20分鐘),就檢察官就不爭執事項證據調查,已需耗費24日以上。

合議庭綜合各點考量並聽取檢察官、被告及其辯護人意見,且徵詢訴訟參與人、告訴人、
被害人意見後,審酌公共利益等各因素,認本案起訴犯罪事實、罪名極端龐大,除調查審
認的爭點複雜,牽涉專業知識,非經長久時日顯難完成審判,故裁定不行國民參與審判,
全案可抗告。

然而,就以國民法官參審案件來說,國民法官須6位、備位國民法官3位,1日最基本可領
3000元薪水,「藍道」案如裁定書指出,可能大概會需要24天審理,若確定裁定不行國民
法官參審,一審的審理,至少能替司法院現省72萬元費用。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30926/2590742.htm

6.備註:
讚讚讚
相信法官會"重判"犯嫌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36.189.11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95718717.A.1D1.html
frommr1樓那國民法官肆辦表演ㄉ逆 09/26 16:59
OPPAISuki2樓大家覺得會判幾年? 有機會超過15年嗎? 09/26 16:59
OPPAISuki3樓李宗瑞都判超重 09/26 16:59
EFERO4樓不愧是詐騙頭 很聰明啊 知道台灣法官最棒 09/26 17:00
KGarnett055樓專業的知道法官判比較輕 09/26 17:00
tml74156樓有沒有黨證 綠的就沒事 09/26 17:00
hkcdc7樓是不是1已經跑了 09/26 17:00
deann8樓看來安了 不會重判 09/26 17:00
tom775889樓最終緩刑的概率很大 09/26 17:00
felixden10樓笑死 看來可教化穩了 09/26 17:00
jma30611樓抄佛經嗎 09/26 17:00
leeyeah12樓人少比較好買通 09/26 17:00
KGarnett0513樓詐4億奪3命被起訴2811罪,判出來還是 09/26 17:00
snow380414樓可教化 09/26 17:01
holyhelm15樓2811罪 沒比宗瑞哥重說不過去 09/26 17:01
KGarnett0516樓會笑死人嗎 09/26 17:01
alex0008917樓再來就偷渡了吧?大家都知道~咦? 09/26 17:01
Ashuya18樓法條競合完我看大概緩刑2年 09/26 17:01
Leo489119樓這麼多罪有屁用 法官合併執行到時候不到 09/26 17:01
siriusx20樓被重判了 之後加入西赴洗白 你要鍵盤怎 09/26 17:01
Leo489121樓十年 09/26 17:01
siriusx22樓麼護? 09/26 17:01
zzzzzzzzzzzy23樓還可以這樣搞喔! 09/26 17:01
ccmvic24樓杜承哲 09/26 17:01
Leo489125樓台灣司法就是高高舉起 輕輕放下 法官痛 09/26 17:02
KGarnett0526樓這種沒死刑或至少無期都說不過去,但 09/26 17:02
asd0072627樓詐騙王國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09/26 17:02
Leo489128樓批但刑期不痛不癢 09/26 17:02
zzh101429樓內行的 09/26 17:02
neoa0130樓依照我看快八年的小英民進黨執政,綠委過 09/26 1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