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陳宏睿/台中即時報導
女教授外遇人夫「你的年羹堯真黏」 不爽綠帽夫用她電腦抓姦提告
台中市羅姓女子是已婚大學教授,但被丈夫指控與已婚的王姓醫生有染,羅夫從妻子的電腦
中發現羅女與王的對話紀錄及出遊證據,甚至有「辦完正事讓你做到爽翻天」、「你的年羹
堯真黏」等親密對話,羅夫據此求償,民事獲賠30萬元確定,但羅女認為丈夫使用她電腦的
電磁紀錄,妨害隱私,台中高分院仍認定此案雖觸法,但「情堪憫恕」,判拘役20天,緩刑
2年確定。
判決指出,羅姓女子是中部某大學教授,與丈夫是高中同學,交往後結婚生子,但羅女因為
工作關係,與中部某醫院、已婚王姓醫生有染,羅女丈夫在2019年間,無意間從妻子的筆電
、電子信箱、通訊軟體LINE發現,羅女與王的通信、對話資料,前往新竹地區消費紀錄,以
及二人的合照等資訊後,發現羅女與王有侵害配偶權的行為。
羅女丈夫發現,羅女與王傳送親密、曖昧的對話訊息,包括「我就說,等我辦完正事就讓你
做到爽翻天」、「你的年羹堯真黏」、「第三不可能,現在正流血」、「腳踏兩條船的工作
嗎?還是正真的」、「誰叫你找個不愛的還生一窩,找到愛的又得生一窩」、「下腹很疼,
很久沒這麼痛了」等語。
羅女丈夫據此向羅女、王男求償100萬元,台中高分院判二人需負連帶賠償責任30萬元,全
案確定,不過羅女認為,丈夫無故使用她的筆電、電子信箱、LINE等電磁紀錄,已侵害隱私
權,因此委由律師提出妨害電腦使用的告訴。
全案在台中地院審理時,認定已逾告訴期,諭知公訴不受理,後經羅女上訴後,台中高分院
發回台中地院審理。
一審釐清此案未逾告訴期,也審酌羅女丈夫在侵害配偶權中提供的電磁紀錄,內容是羅女與
王男的LINE對話紀錄、電子郵件往來、出遊互動照片等,屬個人私密資料,不是公開的言論
、活動,仍受有隱私權保障。
合議庭認定,羅女丈夫雖是因檢視羅女筆電,發現此案電磁紀錄,蒐集到侵害配偶權事證,
但不代表羅女丈夫可任意取得該電磁紀錄,認定羅女丈夫侵害隱私權,判拘役20天,可易科
、緩刑2年。
全案上訴台中高分院,維持一審認定,認為羅女丈夫行為有所不該,已觸法,但僅將該電磁
紀錄作為訴訟使用,沒有挪用他處,「情堪憫恕」,維持一審原判,全案確定。
https://udn.com/news/story/7317/7552843
年教授的故事終於落幕
30萬元 VS 拘役20天、可易科、緩刑兩年
台男的勝利?
--
◣ ◢
=. .= http://i.imgur.com/SeEC2jX.jpg
◣
貓貓仰臥起坐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