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桃園男繳最高勞保費24年 往生年齡早半年

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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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聯合報

2.記者署名:記者曾增勳

3.完整新聞標題:桃園男繳最高勞保費24年 往生年齡早半年保金竟全充公

4.完整新聞內文:

「繳勞保費24年往生,勞保金卻充公」,桃園市羅姓男子今天上午表示,他的家人差半年
滿55歲,工作投保勞保繳費已經24年,最近疫情影響因病往生,向勞保單位申請勞保金給
付,卻被勞保單位以年齡未滿55歲、及投保未達25年理由拒絕給付,家人以勞保最高保額
繳交勞保費24年,最後卻一塊錢都拿不到,24年保費如同「充公」,這項硬性規定,對家
屬情何以堪。

律師范振中認為,從法理原則,如果法條明文規定、又沒有但書,就沒有行政裁量的空間
,如果沒有裁量的條文或但書條文,依法差一天就是差一天,因此要來看法有沒有裁量的
授權,否則就沒有辦法打行政訴訟,勞保條例如有裁量條款,就可爭取裁量。

若沒有裁量條款,直接違反明文禁止、明文強行規定,一違反或沒有遵照規定就無效,法
律上就沒有權利,家屬可能連訴訟都沒有辦法打。

勞動部勞保局桃園辦事處表示,勞保與一般商業保險一樣,請領勞保年金須符合勞工保險
條例58條規定,申領給付要符合年滿50歲、投保年資25年或年滿55歲、投保年資15年以上
才可申請,如果個案加保期間因病離職一年內往生,亦可申請給付,該個案往生時非加保
期間,投保未滿25年、年齡未滿55歲,因此無法請領勞保金給付。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https://udn.com/news/story/7324/5636167?from=udn-catelistnews_ch2

6.備註:

其實真的不是很合理,又逼你投保,請領又有硬條件,
算起來如果意外早死的人幾乎都被政府吃豆腐,這個制度真的有點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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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41樓不這樣搞 更快倒? 01/05 05:54
amethystboy2樓該個案往生時非加保期間 01/05 05:56
kicca3樓這樣只會給身故給付的樣子 01/05 05:56
shirokase4樓不這樣搞,當初國民兩党哪來的錢能貪 01/05 05:58
yanluan5樓這種領起來可能一百萬都沒,月領才是破 01/05 05:58
shirokase6樓,當然是跟資方聯手讓勞方操死 01/05 05:58
yanluan7樓產主因 01/05 05:58
dear1338樓不是都每年慢慢加上, 01/05 05:59
dear1339樓可笑了。這意外……搞屁啊! 01/05 05:59
dear13310樓在職中生病掛了,居然下場如此。 01/05 05:59
dear13311樓多買意外醫療險也沒用,只有給付又有設 01/05 05:59
dear13312樓限。 01/05 05:59
dear13313樓什麼鬼 01/05 05:59
johnhmj14樓悲哀耶 這是誰立的法條啊? 01/05 06:00
dear13315樓好慘喔!看到推文 01/05 06:00
dear13316樓真的很慘 01/05 06:00
dear13317樓很久就不投票、真的關耳是幸福 01/05 06:01
AUwalker18樓真可怕 強制收錢意外死了還不能拿回來 01/05 06:03
dear13319樓不應該叫勞保,要註明這個……真的情何 01/05 06:03
dear13320樓以堪 01/05 06:03
demo194521樓吸短命的第二層血 01/05 06:03
polestar050522樓不割韭菜 怎能舉債 01/05 06:03
JC91023樓感謝24年為勞保的貢獻 01/05 06:06
oresta24樓「非加保」期間 01/05 06:08
Nevhir25樓這個都精算過 但書那麼多 一個條件也不符 01/05 06:09
Nevhir26樓本來就該照規定走 01/05 06:09
ohrring27樓韭菜被收割可憐吶 01/05 06:10
s923403228樓蔡英文政府感謝你 政府又幫你各位賺了幾 01/05 06:20
s923403229樓百萬 01/05 06:20
chiayu8130樓怎麼不乾脆改年滿80才能領 這樣就不怕勞 01/05 0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