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ettoday
2.記者署名:
郭玗潔
3.完整新聞標題:
小女友拒嘿咻!男大生爆氣譙「不做要怎麼過下去」…無套3次慘了
4.完整新聞內文:
台北孫姓大學生和國中剛畢業的少女小花(化名)交往,1個月內就無套與她激戰3次,若小花
不願意發生關係,孫男就擺臭臉,甚至爆氣怒譙「不用了死破麻」、「我跟妳包含做,不做
是要再怎麼過下去,X破你娘」,讓小花無奈配合。而後孫男不滿小花想分手,傳訊息不斷
恐嚇,被小花母親得知後告上法院。士林地院審理,依孫男犯3個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
女子為性交罪,合併處1年6月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孫男於前年6月在IG認識少女小花,雙方交往後,孫男明知道小花未滿16歲,仍
在1個月內3度在住處和旅館與她激戰,被小花母親發現,報警處理。
全案審理時,孫男辯稱兩人沒上過床,而且小花都穿便服,他也不知道她是學生。孫男律師
則說,孫男和小花第一次見面時,小花就表示她滿16歲,小花因和孫男之間還有其他案件,
才捏造兩人有性關係,想作為談判籌碼。
小花則證稱,她不是很願意和孫男發生性行為,但因拒絕時孫男會臭臉,所以她不知道怎麼
拒絕,只好遷就他,而且3次性行為時,孫男都沒有戴保險套。
法官檢視孫男和小花之間的訊息,發現兩人對話不乏出現「愛愛」、「獻身」、「上了床」
、「爽做」等,顯示孫男一再對小花索取性事,經小花明確拒絕後,孫男瞬間暴氣怒懟「不
用了死破麻」、「爽做也是妳,不做也是妳」、「我跟妳包含做,不做是要再怎麼過下去,
X破你娘,交了前面做了後面不做?」加上他對小花生理期表示關注的對話,可見他因沒戴
套,擔心小花懷孕,都證明兩人曾發生性行為。
法官指出,孫男曾因小花要升高中,陪她到學校辦理報到事宜,孫男當時是22歲大學生,應
知道高一學生年齡多介於15歲至16歲,卻仍與她發生性行為,犯行屬實,審酌孫男目前休學
、無業且因車禍事故療傷中,依3個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女子為性交罪,合併處1年6月
徒刑,可上訴。
另外,孫男不滿小花提分手,不斷傳送「我敢一個人現在直接衝妳家」、「要不要去問一下
張我以前1打9」、「我學弟先找妳」等語恐嚇,也被桃園地院依犯成年人對少年犯恐嚇危害
安全罪,處4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2萬。全案定讞。
https://i.imgur.com/x6djTpT.jpeg
▲大學生3度無套激戰未成年少女,挨告被判刑1年半。(示意圖/翻攝pakutaso網站)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40128/2673173.htm
6.備註:
--
正港台灣人的電視台--蕃薯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