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壹蘋新聞網
2.記者署名:【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男醫指侵女病患還拍照!竟稱是「陰道筋膜放鬆術」 法官一查:真有這療法
4.完整新聞內文:
新北市某復健科診所張姓院長兼醫師2020年2月為一名女病患治療腰背疼痛,竟將手伸進
陰道還用手機擅自拍她下體、臀部照片,女病患深感羞辱怒告性侵等罪,張男辯稱他是採
用「陰道內筋膜放鬆術」,一審依據台灣脊骨矯治學會證明確實有這種療法,日前判張男
無罪,檢方上訴後,高等法院今逆轉判有罪,依對醫療關係受照護之人利用機會性交罪判
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另依無故竊錄他人身體隱私部位罪判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
萬元。
男醫指侵女病患,竟稱是在進行「陰道筋膜放鬆術」。示意圖,翻攝pixabay
男醫指侵女病患,竟稱是在進行「陰道筋膜放鬆術」。示意圖,翻攝pixabay
高院指出,「陰道內筋膜放鬆術」雖經台灣脊骨矯治學會承認為「骨病醫學領域治療方法
」,但張醫師事前並未明確告知女病患要侵入陰道治療,加上張男未經女病患同意,擅自
拍攝陰部、臀部照片,可見他沒有完整告知陰道內筋膜放鬆術會如何施行。
既然女病患對於張男將侵陰道治療一無所知,更沒有同意張男這樣做,而且在醫病特殊關
係下,高院認為不能以女病患當時繼續接受治療,就推論她默示同意,因此張男的行為並
非「業務上正當行為」。
高院審酌張男利用醫療機會侵入陰道,破壞醫病信賴關係並使女病患身心受創,改依對醫
療關係受照護之人利用機會性交罪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另依無故竊錄他人身體
隱私部位罪判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元。可上訴。但高院尚未說明輕判理由。
有人只給該診所一星。翻攝Google評論
該診所評價兩極
記者查閱該診所的Google評論,平均3.7顆星,有民眾給5顆星,寫道:「超棒的!極力推
薦!非常細心的幫我媽媽治療近40分鐘!」但也有人只給1顆星,留言:「因為最近去看
了其他診所,才發覺之前來看的這間診所有問題,時間是去年年底,當日是因為左邊髖骨
走路時會疼痛前往就診,醫師在護士小姐去前台時,請我把褲子往下拉,說要看大腿有無
異常,後來又請我躺在檯子上,把手伸到褲子下的恥骨按壓,說那是氣結。綜合以上,本
來覺得是正常的診察,但去了其他間診所才發現這間醫師的診察有問題,其他診所不會隨
便叫病患脫褲子,其實只要做一些動作就可以知道是哪裡有問題。再來氣結也不是他按壓
的位置,後來去了整復中心才知道,提醒來看診的女性,注意人身安全。」
也有病患指院長很棒。翻攝Google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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