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吳政峰
3.完整新聞標題:
強逼巨乳按摩妹打奶砲 高雄警賠百萬元再撤職
4.完整新聞內文:
高雄一名馬姓員警,2022年間前往轄內一間養生會館消費,指定胸前宏偉的巨乳妹小梅(化
名)按摩,卻獸性大發,把她壓在床上脫衣性侵,強逼打奶砲、口交,並用下體磨蹭性器官
與肛門,氣得小梅衝到櫃檯求救。馬員被同事移送法辦,嚇得賠償百萬元獲得緩刑,但懲戒
法院仍認他嚴重損害政府信譽,日前判其撤職確定。
判決指出,2022年間,馬員赴該處消費,指定小梅服務,小梅請他趴在床上接受按摩,詎料
馬員竟慾火焚身,霸王硬上弓,挾體力優勢把她壓在床上,無視其掙扎、推拒及出言拒絕,
強行脫去上衣、褲子及內褲,親吻嘴唇,再以下體磨蹭她的生殖器。
見小梅強力維護貞操,馬員竟變本加厲,跨坐在她腹部上,把生殖器擺放在其雙乳間,雙手
抓住胸部前後磨蹭打奶砲,並要求她口交,小梅緊閉嘴巴拒絕,馬員改嘗試把下體插入她的
陰道,然僅龜頭處進入,後接續改以手指插入,並把她翻成趴姿,用生殖器磨蹭其臀部及肛
門。
小梅為保貞潔,毫不妥協,趁著馬員歇手休息,立刻衝到櫃檯求救報警。警方火速趕到現場
歹人,赫見嫌犯竟是警界同僚,面面相覷。
馬員被依強制性交罪移送,面臨3年以上重刑,嚇得趕緊掏出100萬元跟小梅和解。橋頭地院
考量小梅願意原諒馬員,減刑至2年,並諭知緩刑5年,另向公庫支付40萬元,以及向指定機
關或公益機構提供240小時義務勞務,接受法治教育課程2場次。
高雄市政府認為,馬員非執行職務的違法行為,經法院判處1年以上有期徒刑確定,尚未構
成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31條法定應予以免職情事,惟涉犯妨害性自主罪,已嚴重損害服務機
關聲譽,故移付懲戒。
馬員辯稱誤解及疏未察覺小梅之意,希望懲戒法院考量他素行良好,自擔任警職以來,敬業
盡職,屢獲功獎,未達嚴重損害政府信譽程度,勿懲戒。
懲戒法院一審指出,馬員身為警察,未知自愛自律,竟犯下性侵罪,重創小梅身心,嚴重損
傷警察形象及政府信譽,然已知悔悟,以分期償付100萬元達成和解,並已依約履行部分損
害賠償責任,評議後判處撤職,停止任用公務員一年。
馬員丟頭路,上訴主張自己是家中重要經濟支柱,撤職處分過重,有違比例原則,盼二審考
量他已獲得小梅原諒寬宥,請求從輕懲戒。
懲戒法院二審表示,一審判處撤職,並未逾越法律所規定範圍,亦無濫用權限而違反比例原
則、責懲相當原則等情事,馬員上訴指摘處分過重,並無依據,日前評議後駁回,全案確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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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0.3想凹1.0
以為自己是梁朝偉
一句「對不起我是警察」就沒事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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