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ETTODAY
2.記者署名:
記者郭玗潔/台北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賓士載女網友到摩鐵想硬上 印度男辯「她Tinder說是享樂主義者」
4.完整新聞內文:
一名印度籍男子阿瑞(化名)上TINDER,約女網友小詩(化名)到台北見面吃飯後,將人載到
摩鐵喝酒聊天,不顧小詩拒絕,推倒她想硬上,正巧摩鐵休息時間到了才作罷,小詩脫身
後報警。全案審理時,阿瑞辯稱小詩遠道而來,想讓她開心,而小詩見他開賓士,就想對
他仙人跳,可能有黑道背景,法官不採信他的說法,依犯強制性交未遂罪,處有1年9月徒
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小詩和阿瑞在TINDER認識,兩人相約於去年1月12日見面吃飯,當天小詩特地
北上,由阿瑞開車載她沿路找餐廳,但正逢晚上用餐時間,路上餐廳都客滿了,阿瑞便表
示要帶她到一個地方叫外送,並將車開到摩鐵。
小詩一進摩鐵,就傳訊告知3名朋友,接著配合阿瑞喝酒、聊天,而後阿瑞開始撫摸小詩
的手臂、胸部,再不顧反對將她強壓在床,恰好因櫃台來電表示休息時間已到,阿瑞才作
罷,同時小詩的友人也打電話來關心,並到摩鐵門口將小詩接走,事後小詩報警處理。
全案審理時,阿瑞否認想強制性交,辯稱因小詩簡介上寫她是享樂主義者,覺得小詩大老
遠北上,「只是聊天她可能不開心」、「想讓她開心」,就依她要求親她脖子,可能小詩
看他開賓士來接她,覺得他很有錢,才想提告討錢,懷疑小詩有黑幫背景。
小詩則證稱,她一進摩鐵就到廁所傳訊息給朋友,要他們半小時後打電話給她,走出來時
看到阿瑞只穿內褲,電視上正在播放色情片,第2次她再藉故到廁所向朋友求救,出來見
阿瑞已脫光,且意圖對她性侵。
另案發後,小詩傳訊給阿瑞表示「我都感到極不舒服。不要再這麼做。不要繼續在約會
APP上面騙女生了」、「我以為我會見到一個有品的紳士,不會吃豆腐而且到處摸我的身
體。下次你應該先跟你約會對象說,你會帶人家去汽車旅館看A片,然後會嘗試跟妳發生
性關係」。
而阿瑞回應「……老實說我跟兩個前女友都是一樣的方式,見面就發生性關係,再發展為
有愛的感情關係……妳大老遠過來如果只是見面就走了,我會覺得我很小氣沒讓你過得開
心」、「每個女生有不同的需求跟情況,我跟前女友見面之前幾個禮拜有聊過幾次天,她
會問我下體的大小,還會提性方面的話題……不是每個人都跟妳一樣的想法」等語。
法官檢視相關證據,認為兩人認識才一周,初次碰面後,小詩因考量自身安全,為了維護
當下場面、避免激化衝突,選擇在一定可接受範圍內配合阿瑞,等脫身後才私訊指責阿瑞
,阿瑞也未在對話中反駁,訊息回應也和他的證詞有出入,判他犯行屬實,審酌他畢業後
就來台工作結婚定居,從事禮品貿易近一年收入40至50萬元,依犯強制性交未遂罪,處有
1年9月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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