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溫于德
3.完整新聞標題:4度摟吻女童 唐鳳胞弟改判10月須入獄確定
4.完整新聞內文:
行政院政務委員唐鳳的胞弟唐宗浩,2018年9月19日晚間,帶3歲兒子外出至新北市淡水區的一間宮廟玩耍時,4度摟抱、強吻一名4歲女童,遭女童母親報案提告。士林地院認為唐男當時輕躁症發作,依法減刑判1年半,但未給予緩刑;案經上訴,高等法院減輕改判10月,並考量他沒有真正悔意,要求入獄服刑;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一審士院判決指出,唐男在公共場所以強行環抱、親吻嘴巴的方式,強制猥褻素不相識的4歲女童,惡性不輕,犯罪手段惡劣,嚴重影響社會治安,被害女童事後也表達懼怕、嫌惡、希望唐男被懲罰的情緒,可見唐男所為已對女童身心健康造成相當危害。
審理期間唐男與女童家屬達成和解,獲取家屬原諒且同意不再追究,但士院認為,性侵犯罪與社會治安、民眾權益息息相關,不是私下寬宥或和解賠償,就可以無視對社會治安的危害,因此,就算達成和解,為了使唐男記取教訓,刑罰仍有必要執行,所以未宣告緩刑。
二審高院指出,輕躁患者唐男,長期遵照醫囑服藥,但案發數月前經醫師更換藥物,導致病情不穩,案發當下處於輕躁症發作,辨識能力及控制能力均呈顯著降低,一時失慮強制猥褻女童,考量他沒有犯罪紀錄,犯後也向女童父母致歉,並達成和解與實際賠償,女童父母也同意原諒並從輕量刑,依刑法第59條規定給予減刑,改判10月徒刑。
就緩刑部分,高院審酌唐男在公共場所猥褻女童,且供詞避重就輕,可見未正視己非,難認有真摯悔意之態度,因此,若不給予適當刑罰,難期達成預防與矯正的成效,故未宣告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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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reurl.cc/RWKeqe6.備註:提醒一下各位我們偉大數發部部長的弟弟也是法院認證的戀童癖,有沒有創意私房的會員我就不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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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weerrt1232樓一定是二次元帶壞他 04/09 06:43
→ petshopboys3樓一家都變態的... 04/09 06:43
prkfcpr4樓塔綠班都這種貨色不意外 04/09 06:43
wwl09095樓太少了吧 04/09 06:43
BRANFORD6樓噁~~~~~ 04/09 06:44
→ VL10037樓這樣才 10 個月喔? 04/09 0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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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reuzritter12樓拖很久或輕輕放下呢 04/09 06:46
keroro3913樓他看起來就有病的問題吧 04/09 06:46
Rosso14樓真的要修法欸! 04/09 06:47
gy20657815樓有塔綠班黨魂 04/09 06:47
→ ken199071016樓旋律準備被抓去關嘍 04/09 06:48
gn13467917樓也要像死刑犯看? 04/09 06:49
arri18樓糖媽媒體背景也洗不白嗎? 04/09 06:53
small9105119樓……噁心 04/09 06:53
misaki03020樓嘔嘔嘔嘔嘔 04/09 06:54
gzliu21樓先 入 黨 !!!!! 04/09 06:55
→ cmcmisgod22樓4次 10個月呵呵 差點緩刑 04/09 06:56
→ cmcmisgod23樓台灣法律一推性侵未成年的都緩刑 04/09 06:56
loverxa24樓零容忍 重判10個月 04/09 06:56
→ ldstar25樓正綠營正常表現,子佼快辦黨證吧 04/09 06:57
nightwing26樓多元性文化 04/09 07:00
→ 本人27樓當事人的老公說唐鳳弟帶女兒去公園,但是新 04/09 07:02
→ 本人28樓聞說是兒子,所以唐鳳弟是把兒子打扮成女兒 04/09 07:02
→ 本人29樓的樣子嗎? 04/09 07:02
notanyone30樓有親嘴巴???這是變態了吧 04/09 0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