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3、303停電是「人禍」 監察院一口氣彈劾台電8人
自由時報
〔記者楊丞彧/台北報導〕監察院今(5)日表示,2021年5月13日路北超高壓變電所接地故
障,造成六輪緊急輪停,影響全國415萬餘用戶。經查屬人為疏失,昨(4)日通過彈劾台電
公司吳清木、潘信志、楊宗霖及陳邁夫。另2022年3月3日興達電廠大修測試,未依標準作業
程序撤卡,投入隔離開關,發生閃絡接地故障,造成電力系統分裂,影響549萬餘用戶。該
廠簡明峯、吳俊德、李威廷及歐皖麟經查涉有違失,4日也通過彈劾。兩案皆送懲戒法院審
理。
台電公司執行路北超高壓變電所「345kV GIS及匯流排導體容量擴充工程(含全部操作箱更
新)」時,於2021年5月13日14時36分許發生接地事故,引發機組跳機、低頻卸載,啟動6輪
分區輪停,迄當晚8時始全部復電,影響約415萬餘戶。監察委員蔡崇義、蕭自佑與葉宜津申
請調查。
彈劾案文指出,路北超高壓變電所容量擴充期間,被彈劾人楊宗霖、潘信志、吳清木於隔離
開關3541形成管制點時(匯流排有電、工區沒電),未依「設備閉鎖及復原管制作業程序」
等規定採取標示、操作電源閉鎖等管制(防呆)措施,致預防人員誤操作機制形同虛設;加
上同案被彈劾人陳邁夫派員於2021年5月13日完工竣驗時,未會同相關單位,一人獨自操作
設備,且誤操作管制開關,致生三相接地故障,用戶扣減金額達4.7億元,影響產業供電穩
定更甚。
綜上,三位監委依法提案彈劾,4日獲通過,將移請懲戒法院審理,依法懲戒。
另外,台電公司興達發電廠2號機大修,345KV(北)開關場3540斷路器、3541隔離開關掛卡
開啟,副卡交修護處,並由其進行維護保養工作。惟電氣組2022年3月3日進行隔離開關3541
測試前,誤認斷路器之絕緣氣體已回充,且值班人員明知其沒有副卡,仍同意「以簽名方式
『暫』銷卡」,致投入後發生閃絡接地故障,造成電力系統分裂,全台約549萬餘戶停電。
經監察院調查,屬於人為疏失,違失事證明確,情節重大。
彈劾案文指出,「副卡未到,正卡切勿撤除」,乃電廠天條,「設備閉鎖及復原管制作業程
序」明確規定。然而,被彈劾人簡明峯(時任興達發電廠變電一課長)、吳俊德(時任興達
發電廠電氣經理)於所屬提出3541帶電動作測試工作聯絡書時,未掌握大修工作進度,誤認
斷路器3540已完成大修,且未要求所屬提出副卡,率然同意該測試。
此外,被彈劾人李威廷(時任興達發電廠開關場值班主任)則未善盡把關責任,同意簡明峯
於副卡未到情形下,以簽名方式「暫」銷卡,致3541隔離開關投入時,發生閃絡型接地故障
。而此電弧特性電流未達差動跳脫電流持續達5秒以上,依電驛保護設計邏輯,關閉廠內第
一道保護功能,以致全台549萬餘戶停電,停電賠償金額約7.6億元。監委直指,被彈劾人所
述「以簽名方式『暫』銷卡」,實為便宜行事。
彈劾案文也指,時任興達發電廠廠長歐皖麟負責督導全廠行政及有關運轉效率、維護改善、
工作安全等技術性之策畫及監督,完成可靠之供電;然所屬風險辨識及專業知識不足,副卡
未到,以簽名方式「暫」銷卡,引發549萬餘戶停電,應負督導不周之責。
綜上,三位監委也依法提案彈劾,並於4日通過,將移請懲戒法院審理,依法懲戒。
https://is.gd/wpviT0
前幾個月,才看到303法院不起訴的判決,因為事情過了,想不到還監察院來彈劾了。
國營員工具有公務員身份,做事真的得戰戰兢兢才行。
事故發生的原因,與不按照sop 有極大關係,就算有各種情況,按照sop 才能自保,切記
勿便宜行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