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各位的分享,我直接打去台北國稅局問了,以下是結論分享
Q:如果給哥哥住,自己只有週末去住,是否符合自住?
A: 規定是要,本人,配偶或子女,所以哥哥不符合。對於只有週末去住,沒有明確的說算不算自住。
自己感覺聽起來可能性只有<20%,所以不值得冒這個險,到時很難交代清楚。
其它條文裡面的“自住”定義是包含直系親屬,但是看起來重購退稅定義的”自住”範圍更嚴格。
報告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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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736232098.A.5A9.html→ duriel33131樓重購退稅就是僅限本人,要長期固定居住,周末要認的機率 01/07 15:10
→ duriel33132樓我覺得是偏小,我也正在重購監中,等著換= = 01/07 15:11
cutesuper3樓直系親屬就是父母 配偶 子女 然後戶籍認定更嚴格 要符 01/07 15:12
→ cutesuper4樓合退稅資格只能個人 配偶 子女 01/07 15:13
cherry7400595樓你有入戶籍,沒有出租,給哥哥住自己也有住只是不常 01/07 15:14
→ cherry7400596樓住還是會過,水電有用信件有寄,他不會問你那麼細 01/07 15:14
momomom7樓哥哥也不是直系吧 01/07 15:15
momomom8樓所以配偶子女住在裡面也可以重購退稅? 01/07 15:28
→ 本人9樓是,哥哥應該算旁系 01/07 16:13
→ 本人10樓Cherry大,我覺得通過的20%機率就是你說的這樣,戶籍+ 01/07 16:16
→ 本人11樓帳單,要查金流是不怕因為自家人不會收錢,至於偶爾居 01/07 16:16
→ 本人12樓住很難舉證和定義,所以我覺得這中間的判斷應該很看承 01/07 16:16
→ 本人13樓辦人員,所以風險還是挺大的 01/07 16:16
seelove14樓還有一個關鍵 設籍時間 稅局認定設籍一年比較像自住 01/07 16:21
→ seelove15樓很多稅務人員也會提這點 01/07 16:21
→ moyu7516樓只有假日住不算 您可以再問問 01/07 17:19
birdpon17樓假日自住不算自住是哪招? 01/07 17:28
SouthEast6218樓那我因工作長期出差,豈不是連一間自住的資格都沒 01/07 18:55
→ SouthEast6219樓有,會不會矯枉過正? 01/07 18:55
birdpon20樓反正現在要申請退稅的都當你是罪犯就是了 01/07 20:26
AWEDS21樓借題問 自住僅一年就賣掉 符合重購嗎 01/07 20:56
→ 本人22樓我是覺得確實有點嚴格,但規定就是這樣,不夠嚴格就會 01/07 21:57
→ 本人23樓有更多漏洞可鑽。如果只有假日自住,最簡單的就是查買 01/07 21:57
→ 本人24樓賣房水電費,如果都很高就一定兩邊都有住人,那解釋的 01/07 21:57
→ 本人25樓責任就回到申請人身上 01/07 21:57
→ 本人26樓持有長短跟重購退稅無關吧,但銀行可能更不願借新房的 01/07 22:01
→ 本人27樓錢。我舊房只入住一年多,就有銀行murmur 01/07 22:01
birdpon28樓持有時間有關,一般認定要一年,但最近聽到持有一年而且 01/07 23:14
→ birdpon29樓國稅局查不到任何瑕疵的情況下還是退件,理由是一年太短 01/07 23:14
→ birdpon30樓@@ 01/07 2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