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政策立意良善
但推廣上最大的阻礙,也是子女啊
以房養老除了屋主之外
他還必須要有一個「聯絡人」
以確保如果人掛掉了,那要停止撥款,並且進行貸款的繼承、償還或拍賣手續
而這個聯絡人,十之八九是子女,少部分配偶
但無論是配偶或子女
他們都眼巴巴的希望可以繼承到一間沒有貸款的房子
你要他們去同意以房養老
等於讓房子的淨值被掏空,錢給別人在花,以後還要背他的貸款,又捨不得賣掉
對他們來說比死掉還難過
目前聽過最正面的案例
是一個兒子除了要養自己的家庭之外,還要扛父母的療養費
他真的扛不動蠟燭兩頭燒
所以跟老爸商量,叫老爸去貸以房養老+掛四理財型房貸
用老爸的房子價值去支應老爸的療養費,減緩他自己的經濟負擔
但像這種正面案例並不多
因為有需要的老人,根本找不到連絡人,他的子女就是不願意
SO...
此業務推廣迄今,成績沒到很理想,原因就在這
即使屋主有意願,房子也是自己的
他們還是無法徹底運用這間房屋的價值,成為金山上的乞丐
根本原因就是他們的「繼承人」
講直白點就是他們的子女
這些子女理所當然的把別人的資產看成是自己的等著拿錢
而且這也是很多人的心態
從網路上的言論,以及我自己實際碰過的案例
子女認為,父母的療養照護問題,應該要父母自己想辦法,因為自己的問題自己解決
而子女的買房或居住問題,父母應該要幫忙出資,又或者要留房產給子女
因為資本主義的現代就是個資產傳承的時代
父母沒有辦法贊助我買房,那起碼老房子也要留給我,讓我可以在這社會立足
父母是不可能也不應該在生前把財產給別人,這我不允許,即使父母要做以房養老也一樣
父母的資產,天經地義理所當然就是我的,遲早的事而已
父母的資產就是我的資產,我的資產還是我的資產
父母的問題是父母的問題,我的問題還是父母的問題
當親耳聽到這種想法
我才知道,原來「廢到笑」是什麼概念
也很感慨我自己所能運用的詞彙是多麼貧瘠淺薄
這種大言不慚的廢柴
除了「巨嬰」之外,實在也想不出其他更貼切的形容詞了
: : 行庫主管也說,承作以房養老的屋主,百年往生之後必須要先由繼承人償還以房養老的撥
: : 貸金額才能夠把房子歸給繼承人,否則就只能賣房子收回撥貸金額再把剩下的錢分配給繼
: : 承人,這也是很多子女反對父母做以房養老的原因。
: 以房養老喔,我第一次看到時,就想說
: 哇 怎麼會有這麼棒的政策啊。
: 這政策的客群主要是
: 1. 窮到只剩房子的老人。
: 可能年輕時沒多想,係哩糊塗買了一間。現在也沒什麼生活費,可能只有勞保勞退國民年金。
: 2. 而且位置還不差。
: 位置、房子條件太差的,幾百萬老公寓 根本沒什麼額度能撥款
: 對個人來說,
: 可以保留老人生前尊嚴。
: 理論上他把房子賣了,往更邊陲的地方,還有
: 多一筆錢能生活。
: 但實務上要老人買賣房子、被洗出生活幾十年的地方,不太現實。
: 至少人家生前可以在蛋黃區過活。
: 年輕時買的東西增值,老年把它價值拿來用。
: 對城市來說,
: 把老人洗掉。台灣總不能強拆,算是溫和的加速都更。
: 其實蛋黃區的都更戶,有兩戶以上的比較容易同意。反正有別的地方可以住。
: 但窮到只剩一間老公寓的,
: 施工期間住哪? 給我租金補貼,誰要租我老人啊? 集體安置,那裡有醫院嗎?、一堆生活機要重新熟悉。
: 變成新大樓後,稅費管理費,付得起嗎?
: 一堆問題啦。
: 這堆都更阻礙,國家角度城市角度根本解決不了。
: 那,俗話說的好,解決不了問題,就解決有問題的人。
: 以房養老,等到過世時,繼承人可能要繳清兩三百萬以上。繳不出來,就拿著賣掉後淨值滾出去。
: 新接手的買家,大概也是把它當資產看待。
: 那別說不同意都更了,可能根本求你都更。
: 唯一「受害者」就巨嬰子女吧
: 房子也不是自己買的,還好意思要求要繼承到沒有負債的乾淨房子。
: 就最新型態的,享有資源但不願意負責任。
: 讓他們拿殘值去租房,剛好而已啦。
: 至少還有個幾百萬殘值到手上吧。其實要當頭期買房也不是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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