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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文:打炒房重要手段之一的「平均地權條例」修法案,出現大逆轉,內政部決定收回這
記重拳,不祭出刑責。原針對不動產炒作行為,內政部擬透過修法,祭出最高可處三年以
下徒刑,引發不動產界強烈反彈和恐慌,民進黨籍立委也有疑慮,黨政高層11日透露,最
新版本拿掉了嚴懲炒作最高處三年徒刑條文。
修法疑慮化解後,行政院會最快下周四(17日)討論通過「平均地權條例」、「不動產經
紀業管理條例」修正草案,已列為立法院本會期優先法案,拚本會期完成三讀。
內政部11日與民進黨立法院黨團溝通時,黨團總召柯建銘表示,內政部提出的版本拿掉祭
出刑責條文,「黨團支持此一版本」。民進黨團幹事長鄭運鵬則指出,祭出刑責社會有疑
慮,可能「喊得兇卻做不到」,行政罰就可達到嚇阻效果。為遏止炒作行為,內政部去年
底提出的修正草案,嚴懲任何人有意圖影響交易價格、製造熱銷假象及壟斷轉售牟利等不
動產炒作行為,違者處罰100萬~500萬元,若進一步造成民眾恐慌及市場交易不安等而損
及公眾或他人情形者,可處三年以下徒刑,或併科罰金100萬至5,000萬元。
由於觸及刑責,引來不動產業者反彈,尤其針對「炒房要關三年」認為有失比例原則;部
分執政黨立委也認為,抑制炒房固然重要,但不須引發不必要的恐慌。鄭運鵬強調,何謂
造成民眾恐慌及市場交易不安而損及公眾或他人情形,定義不容易,且祭出刑責後,若「
判不下來」,不了了之,又該如何?不如先處行政罰,後續再觀察成效。
至於限制換約轉售、管制私法人購屋等措施,內政部最新版本均維持原條文。管制私法人
購屋部分,增訂私法人取得住宅用房屋許可制,並限制取得後於五年內不得辦理移轉、讓
與或預告登記。
限制換約轉售,預售屋或新建成屋買賣契約,買受人除配偶、直系或二親等內旁系血親外
,不得讓與或轉售第三人,且銷售者不得同意或協助買賣契約讓與或轉售;違者將按戶棟
處罰50萬~300萬元,以遏止假性買賣炒作。同時,新增解約申報登錄,預售屋買賣契約
若有解約情形,應於30日內辦理登錄申報,違者將按戶棟處罰3萬~15萬元,避免虛假交
易哄抬房價。並建立不動產炒作銷售、買賣或成交資訊申報違規的檢舉及獎金制度。
https://i.imgur.com/cuXdKKl.jpg
心得:唉呀......怎麼還沒進大院就開始軟掉了呢? 翻一下當初新聞剛出來的時候,ㄏ
ㄏ
ㄏㄏㄏㄏ,到時候定案版本又會再退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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