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漲電價效應/房東電費提高20% 租屋族哀嚎:被扒二層皮
中央拍板4月調漲電價,住宅每月用電700度以下電價調漲3到5%,約1250萬戶受影響,「
蝴蝶效應」逐漸浮現,部分房東藉機調漲房租、電價。近期陸續有租客收到房東調漲每月
電費通知,租客抱怨,房東收取電費本就不是按照台電費率收費「已被扒一層皮」,這次
通知要從每度5元調漲至6元,漲幅高達20%,政府給房東新的理由「再扒第二層皮」,台
電虧損卻是基層小老百姓埋單?
消保官說,電費上漲是事實,但要變更契約,應該在現行租屋合約結束後再行更改,也要
獲得承租者同意,房客依法是可以提出申訴。律師呂俊杰指出,房租契約已經簽訂,當事
人原則上受契約拘束,但房東可能主張電價調漲,而變更收費方式,若依民法第227條之2
第1項規定,情勢變更而要變更契約,房東須向法院聲請才能變更約定的租金。
經濟部電價費率審議會上周決議,4月起電價平均調幅約11%,其中住宅每月用電700度以
下電價調漲3到5%,共約1250萬戶、占比93%,試算每月電費約增加20元。
雖中央直言漲幅不高,卻成為部分房東藉機調漲房租的藉口,近期陸續有房客接到房東通
知,因4月台電調整電價,房屋電費收取將重新調整,從原本1度5元調整到1度6元,若超
過400度還會再調到7元。
住戶質疑,平常就已經不是按電表收費,這次調整到6元,不是中央的7到10%,而是實實
在在的「20%」,台電虧損在於自身體制不良,中央卻以調漲電費解決,這群活該買不起
房的租屋族,因為寄人籬下只能忍耐嗎?
在鶯歌租屋的黃太太說,以家裡1個月用電300度計算,過去每個月除上萬元房租,還要多
給房東1500元電費,如果調到每度6元,就會暴增到1800元。
在板橋租屋的柳小姐,她在板橋租5坪大、不見天日房間,目前房租一個月9000元,電費
則是1度5元,房東雖沒有說電費要隨著電價漲,但已預告明年房租要調漲1500元,原本想
考慮搬家,但周邊價格一樣貴,讓她不知所措。
柳小姐的房東表示,電價已經接連2年調漲,加上先前中央升息,房貸利率即將再度調高
,經營成本愈來愈高,是不得不的行為。
也有房東說,因無法確定一層樓所有租戶加在一起會不會超過700度或1000度,才會從平
均值去計算;租戶認為,雖然希望房東能夠設置獨立電表,但房子不是自己的,根本不敢
提。
查看知名租屋網,也有許多物件指出「因應台電漲價!電費1度6元」,網友在網路分享,
已被房東預告下個月要漲到1度7元「難道因為北漂人比較死忠?」也有網友反串回應,「
不爽不要住」。
新北市法制局消費者保護官室主任王治宇說,據內政部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規定,房東計
收電費額度,不得超過台電公司所定夏月及非夏月用電量最高級距每度金額,平常房東與
租戶約定5元或6元的電費未超過,這次調漲,台電夏季最高電費突破7元,房東可能會因
此調漲。
王治宇指出,電費上漲是事實,但要變更契約,應該在現行租屋合約結束後再行更改,也
要獲得承租者同意,房客依法是可以提出申訴。
「租屋市場房客是弱勢。」王治宇說,在過去接收到申訴案件,大多都是房客離開後才敢
投訴,畢竟房客不滿,卻可能要承擔被迫搬家的麻煩,與支出可能增加的後果,如果房東
沒有太誇漲,大多都是含淚吞下。
心得:
說真的
我真的不懂那些寧願繳租金四十年也不願意繳房貸四十年的人在想什麼啦
話說回來
房貸繳四十年,但租金應該是繳一輩子而非只繳四十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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