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為要保人
大兒子為被保險人也是生存保險金受益人
於(112/12/27)領到14萬生存保險金
二兒子為被保險人也是生存保險金受益人
於(112/12/27)領到14萬生存保險金
三兒子為被保險人也是生存保險金受益人
於(112/12/27)領到14萬生存保險金
小女兒為被保險人也是生存保險金受益人
於(112/12/27)領到14萬生存保險
以上4張保單112年度的保價金都是213萬
爸爸在(112/12/26)
保單變更要保人
所以小女兒的保單變成
要保人:小女兒
被保險人:小女兒
生存保險金受益人:小女兒
112年只有變更小女兒的這張保單
請問這樣爸爸是否有贈與稅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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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nsurance/M.1728317761.A.66D.html→ withcloud1樓生存保險金是給被保人跟贈與稅什麼關係 10/08 00:39
→ 本人2樓以上述內容來說,請問被保險人同時也是生存保險金受益人呢? 10/08 01:07
triplezeta3樓3張保價共213萬還是各213萬 10/08 01:19
3張保價各213萬,但112年度只有變更其中一位的保單
→ NASHISMAGIC4樓保單為要保人的資產,生存保險金給付給非要保人視為 10/08 07:59
→ NASHISMAGIC5樓贈與 10/08 07:59
→ NASHISMAGIC6樓變更要保人也視為贈與 10/08 07:59
→ NASHISMAGIC7樓但兩者金額相加未達244萬;理論上不會被課到稅 10/08 08:00
hank06248樓重新編輯文章吧! 要 被 受 是誰? 生存金、保價金多少 10/08 08:39
→ hank06249樓?
→ hank062410樓僅能臆測 10/08 08:39
→ f8024211樓贈與稅上限是以贈與者來判斷 不是被贈與人吧 10/08 08:42
→ bombomtom12樓如果三個小孩保價金都200多 那真的課好課滿 10/08 08:57
→ endlessmiss13樓如果是這樣分年改要保人就好了,但上面講的才是重點 10/08 09:15
→ endlessmiss14樓,資訊太不清楚 10/08 09:15
→ shellfish15樓推NASHISMAGIC, 此屬贈與 10/08 09:37
→ shellfish16樓贈與稅免稅額是每1位贈與人(父親)每1年累計244萬元為限 10/08 09:38
→ shellfish17樓生存保險金若皆是填寫被保險人(小孩), 要計入贈與額 10/08 09:41
→ shellfish18樓我自己是解讀: 14萬x3人+(趕在給付前一日變更的)213萬 10/08 10:53
→ shellfish19樓我也想知道稅務追繳查核會不會這麼嚴格.也有聽說變更金 10/08 11:14
→ NASHISMAGIC20樓推樓上,生存金是給付給三個人 10/08 11:15
→ NASHISMAGIC21樓所以包括要保人變更的213萬,應該已超過一年贈與額 10/08 11:15
→ NASHISMAGIC22樓度 10/08 11:15
→ NASHISMAGIC23樓我更上面算的只有一個人的生存金額度 10/08 11:16
→ NASHISMAGIC24樓實務上來講可能不會真的去課,但現在技術發達要抓也 10/08 11:17
→ NASHISMAGIC25樓很快 10/08 11:17
→ NASHISMAGIC26樓如果爸爸還有其他的資產贈與那還要再加上去 10/08 11:18
→ NASHISMAGIC27樓更正:原PO已更改總共四個人領生存金 10/08 11:20
→ NASHISMAGIC28樓14*4+213=269萬,超過贈與額度 10/08 11:20
→ shellfish29樓提外問 要保人變更申請書之簽訂日為贈與行為日,那麼次 10/08 11:37
→ shellfish30樓日領得的生存保險金是否也應推算要保人已為小女兒 10/08 11:39
我也有這個疑問
不過
不管是14*4+213=269或14*3+213=255
都超過當年度的贈與稅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