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失能險的精神是被保人長期失能需要照顧之保險金,不是某個時點失能就是長期失能,
如果某個時點失能後180天內死亡或是恢復,都不符合長期失能需要照顧的精神
2.因此,依照經驗條款上面應該都會寫失能定義是治療後症狀固定180天仍為失能狀態才
給付,但有的保險公司條款更長
3.可立即判斷不在此限是指斷手 斷腳這種不可逆的失能狀態,因為某些失能是可能可逆
的,所以才有180天限制
把條款拿出來
: 保險人 : 媽媽
: 保險時間 : 應該一年前左右 (肯定超過疾病等待期)
: 2023 今年年初, 媽媽被診斷出來有癌症 (農曆年前)
: 後來開始在台大癌醫做化療, 好像做完第2次還是第3次化療後
: 確診了新冠, 後來直接在癌醫隔離治療, 直到陰性才回家
: 過沒多久, 又再次確診
: 這次是在博愛醫院隔離治療 (因為爸媽住宜蘭)
: 這時間點已經開始鬆綁確診隔離天數
: 所以當下醫院只讓媽媽隔離7天就放回家 (當時快篩還是陽性)
: 再後來, 媽媽又不舒服了, 再次到博愛醫院急診
: 後來發現又確診 (懷疑是病毒根本沒有完全消失又復發)
: 這次醫院也是有用抗病毒藥物
: 但一直沒有好轉, 醫院也一直檢查不出來
: 最後同意讓我們轉院到台大 (前一晚戴上口鼻呼吸器)
: 到台大急診後, 很慶幸當天晚上還是隔天就有病床了
: 所以直接送進癌醫的負壓加護病房...
: 但媽媽還是一直喘不過氣
: 過沒幾天(一周左右?)就同意直接插管治療
: 台大癌醫那邊也有做體液的細菌培養
: 但一直沒有發現其他細菌影響
: 抗病毒藥物也用過了, 自費的白蛋白什麼的也都用了
: 但CT 一直很低, 無法解隔離
: 插管不舒服到媽媽會下意識對抗機器
: 所以醫生建議幫媽媽打鎮定劑
: 自此之後...媽媽沒有醒過來...
: 打鎮定劑過後幾天, 我們想到媽媽有這張失能險
: 所以詢問了國泰業務, 給了兩方案 (這邊又拖了好幾天)
: 1. 蓋手印(無法簽名有意識的情況下)
: 2. 要有需各個繼承人簽名+見證人 (無意識的情況下)
: 後來媽媽情況危急, 有問醫生能不能開失能診斷書 (也有開呼吸衰竭重大傷病卡)
: 醫生說可以, 而且醫生也表明基本上這是不可逆的傷害
: 所以, 我們拿到診斷書就直接親自送到國泰, 提出申請 (業務不積極讓我們有點生氣)
: 但最後理賠人員說拒絕理賠
: 對方給的原因是
: 1. 沒有180天觀察期
: 不到180天, 媽媽就走了
: 我們的認知是, 月扶金要180天可以理解
: 但一次金為什麼也需要180天? 條文明明寫立即判定阿
: 2. 臟器沒有缺損證明 (沒有氣切)
: 但醫生都開診斷證明了, 也有呼吸衰竭重大傷病卡
: 這樣也不行嗎?
: 最後, 只有退還已繳保費...
: 想請問各位, 這樣拒絕理賠是對的嗎? QQ
: 我也有跟國泰的理賠說, 那我們再去提出申訴
: 結果對方跟我說, 申訴最後還是回到他那邊...... = =a
: 阿咧, 球證, 裁判, 線審都你們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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