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來醫師下診斷還是胃潰瘍(沒有寫到膽的部分)
然後胃痛可能是因為壓力大導致緊張和失調
後來自己心情調適,胃竟然不痛了!!
所以心理真的是會影響生理
總之就暫時沒有再繼續回診了
因為想要投保癌症險(補強用)
目前鎖定了遠雄HS5+CJ2
還有新安東京海上的防癌險
但不知道要
1. 過一年後(不需健康告知胃潰瘍)再投保?
還是
2. 過兩個月後投保,並告知有被診斷胃潰瘍紀錄,但實際上無胃潰瘍,並附上該次胃鏡影像和報告?
不希望做體檢,也不希望被除外或加費
請問實務上,哪個做法會比較好呢?
是不是有附胃鏡報告,保險公司就可以理解了?
當然如果這段時間內商品停售,也只能認了
因為目前已有其他癌症險,是想要補強
: 醫師第一次看診,健保APP診斷就寫:消化性潰瘍,因為要安排做胃鏡檢查
: 結果胃鏡檢查沒有任何問題....
: 回診時詢問醫師有沒有潰瘍,醫師明確說:沒有,我有這樣說嗎?
: 我跟他說上次的健保APP診斷
: 他說:我是說疑似
: 我問那病歷會寫‘’疑似”嗎?他沒回答,但告知保險要刁難,他沒辦法
: 然後因為胃鏡沒問題
: 醫師又幫我安排了腹部超音波檢查
: 我詢問那這次會寫什麼?他說會寫膽 (⊙__⊙)
: 我說可不可以寫保守一點,他說不行,要做檢查就是要這樣寫
: 我明白醫師大概也很為難
: 為了不要有後續麻煩,他只能寫這樣
: 可是後續麻煩卻由看診民眾吸收了@@
: 因為我還想買其他保險補足,看來至少要等過一年了
: 想知道大醫院的診斷代碼都是這樣驚人嗎?
: 為什麼健保代碼沒有「疑似」的選項呢?
: 還是這個醫師的風格比較...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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