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你弄錯車禍當事人是誰,一個車禍當事人是兩造駕駛人,保險公司根本不是車禍當
事人,你有肇事責任,本來就要承擔訴訟上可能的所有不利益風險,因為車禍是你造成的
,不是保險公司。
保險公司不願意承擔對造的車禍減損價值,你是當事人,你不想跑法院承擔訴訟的不利益
,那你就從你口袋掏錢和解啊
大部分人會說,我有買保險啊,保險公司應該要賠,但是保險公司是在 “理賠條款範圍
內合理” 才理賠,而不是給付超出範圍來幫你解決你造成的刑民事問題,例如一場車禍
明明車損只有10萬附帶刑事,對方說要一百萬才願意和解,不然要提告,難道保險公司要
出一百萬來幫你解決你的訴訟問題?
這當然不可能,保險公司只會給付10萬虧損,其他90萬如果第三方法院判賠保險公司鐵定
賠,但如果當事人不想走法院,當然超額的90萬就自己陶腰包解決,因為你才是車禍當事
人,不是保險公司,保險公司沒有義務要幫你承擔你訴訟成本。
拉回到車損價值,這種東西最有爭議,假設你主張你的車損價值30萬,我主張我覺得你車
損價值沒那麼多,我覺得只有3000,除非對造當事人也覺得值這個價格自己掏腰包給你,
不然當然上法院給法院判啊。
你要爭取你的權益,又不願承擔訴訟成本,你開的價要保險公司全收,人家不願意又不能
上法院評斷,這干丟?
別忘了,你才是車禍當事人,不是保險公司
: 前情提要:
: 本人去年發生車禍,初判0肇事責任,也有受傷掛急診,提起刑事過失傷害,勝訴確定
。
: 雙方都是保富邦產險(不同分公司),車損部分,已經解決,畢竟就是富邦賠富邦XDD。
: 現在進到刑事附民:: 車修好後有去鑑定車價貶損部分,鑑價單位也是有經驗的單位,不是那種亂找的,但對
方
: 富邦業務在調解時,明確表明就是不賠,要等法院判裁賠!: 我的問題是:
: 1. 車價貶損各家產險理賠態度都這樣嗎?如果哪天換我不小心有肇責,不就要法院跑
好
: 跑滿,才會出險,這樣我保險分散風險,還要承擔訴訟的不利益,也太倒霉了吧。(還是
: 我的認知錯誤?): 2. 車價貶損方面理賠比較乾脆的,有推薦的公司嗎?不想續保富邦了
: 以上,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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